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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乾顺矿业有限公司嵩县东屹金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河南乾顺矿业有限公司嵩县东屹金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致电建设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在公示期间。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填写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不少于10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6年6月7日至6月22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乾顺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洛阳市嵩县大章乡任岭村1号
单位联系人:郭部长
电话:13938892379
邮箱地址:13303885186@163.com
河南乾顺矿业有限公司嵩县东屹金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河南乾顺矿业有限公司嵩县东屹金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位于洛阳市嵩县大章镇、德亭镇、木植街乡等3乡镇交界处一带,矿区面积为13.6987km2,矿区范围内圈定16个金矿体(P2-1矿体、P3-1矿体、I号矿体、P2-1矿体、P5-1矿体、I号矿体、P14-1矿体、P12-1矿体、P15-1矿体、P16-1矿体、P20-1矿体、P22-1矿体、P24-1矿体、P3-2矿体、P4-1矿体和P30-1矿体)、5个钼矿体(1号矿体、I号矿体、IV号矿体、V号矿体和VI号矿体)、1个铅矿体(P9-1矿体)和4个石矿体(P27-1号矿体、P31-1号矿体、P32-1号矿体和P33-1号矿体)。
依据《可研报告》(2025年3月),本次设计开采范围为南天门矿段I号矿体和东屹矿段P14-1、P12-1、P2-1、P3-1、P4-1、P5-1、P3-2、P20-1 (+895m标高以上矿体)、P17-1、P2-1号矿体,设计开采标高+1259m~+895m。采用一个开拓系统进行开采,开采矿种为金矿,整体上采用平开拓;其中P2-1、P3-1、P5-1、P3-2、P20-1等5个矿体深部资源无法用平硐开采,采用平硐+斜坡道的方式进行开拓。矿山设计生产规模9万ta,生产服务年限为6.52年,基建期为2年,矿山总服务年限8.52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七、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9”中“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091;10贵金属矿采选092;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093”,其中“全部(含新建或扩建的独立尾矿库;不含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不含矿区修复治理工程)”,编制报告书;“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矿区修复治理工程”,编制报告表。本项目属于B0921金矿采选,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对项目区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收集资料等工作。遵循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河南乾顺矿业有限公司嵩县东屹金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