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光伏电站新增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的项目由内蒙古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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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内蒙古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运营数据统计》

链接:《内蒙古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内蒙古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内蒙古风电设备升级改造、退役市场发展与投资前景预测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内蒙古光伏发电投资建设与运营数据统计》

链接:《内蒙古光伏发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内蒙古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内蒙古光伏设备升级改造、退役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内蒙古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版)

除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一般建设项目外,跨盟市的一般建设项目和以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一般建设项目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


燃煤电站(含热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燃煤掺烧废弃物;不含背压机组)。

风电、光伏电站:新增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的项目。

水电站:新建的常规水电站项目,新增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常规水电站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新增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