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发展现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一)《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2021年2月)
到2025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中心城区载货汽车、邮政用车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车,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环卫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80%,网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明显提升。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万辆。
至2025年,自主品牌乘用车新能源车型销售占比超过30%,集团新能源汽车销售占比超过20%,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综合实力国内领先。
自2023年起,对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不再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探索在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给予适当支持。消费者将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的,允许其保留持有的非营业性客车额度。
(二)《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万辆,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将新能源车辆纳入总量控制管理,加大传统燃油车辆的低碳替代力度,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租赁汽车、市区货运车、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到2035年,小客车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40%。
(三)《上海市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3年2月)
加速推进公交、出租、网约、城市物流、环卫、邮政、公务车辆的电动化发展。公交、巡游出租车 2025 年基本实现电动化,网约出租车电动化占比超过 50%。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市区货运车、租赁汽车、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车辆。公共领域用车 2030 年基本实现电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