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实施方案(分散式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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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甘肃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链接:《甘肃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甘肃省“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实施方案

“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是加快推动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多元化开发利用的重要举措,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远景目标,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甘肃省“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持集中式开发与分布式应用并举,因地制宜开展“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促进分布式新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成为能源革命的新载体、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为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打造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试点先行。以各市州风光资源禀赋和零散空闲土地、屋顶资源为基础,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电网承载能力和生产运行安全等因素,合理安排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开发利用布局和规模,能建则建,试点先行,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广实施。

创新模式、惠民利民。探索实施“企业+企业”“企业+集体”“企业+农户”等多形式合作模式,充分调动项目建设相关各方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使风电、光伏发展更多惠及农村农民、赋能乡村振兴。

因地制宜、融合发展。以符合用地、环保等政策为前提,结合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配电网改造升级等工作,坚持一体化发展理念,推进建筑节能降碳与分布式光伏、乡村风貌与分散式风电开发有机结合,实现分布式能源与相关产业发展协同互补、深度融合。

三、试点布局和规模

甘肃“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共51项,总装机规模619.9兆瓦。其中“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试点项目26项,装机规模129.9兆瓦,消纳方式均为全额上网;“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25项,装机规模490兆瓦,消纳方式均为全额上网。

(一)“千家万户沐光行动”项目

1.布局和规模。按照“一个市州选择一个县,该县选择1-2个示范点”布局思路,确定甘肃省“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试点项目26项,装机规模129.9兆瓦,涉及全省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的敦煌市、玉门市、永登县、金川区、甘州区、山丹县、凉州区、白银区、秦州区、泾川县、华池县、安定区、礼县、临潭县、东乡县等15个县((市、区)24个乡镇(详见附件1)。

2.投资模式。采取“企业+集体”、企业+农户”、“企业+企业”及多方式混合经营投资建设模式,鼓励以集体和农户为主体开展项目建设。

3.消纳方式。全部采用“全额上网”消纳方式。

4.时序安排。试点项目应于2024年三季度具备建设条件,2025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产。

(二)“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

1.布局和规模。按照“试点先行,条件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在每个市选择一个县,每个县选1-2个行政村,确定甘肃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25项,装机规模490兆瓦,涉及除武威、张掖以外12个市州和兰州新区的榆中县、金川区、瓜州县、白银区、清水县、崆峒区、宁县、通渭县、宕昌县、夏河县、永靖县等11个县(区)25个行政村(详见附件2)。

2.投资模式。全部采用“村企合作”模式。

3.消纳方式。全部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河西地区按1318、4小时配置储能设施,河东地区按照10%、2小时配置储能设施。

4.时序安排。试点项目应于2024年底完成审批,2025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产。

四、政策支持

(一)优化审批程序。“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实行属地备案管理。自然人建设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在自然人提供主要光伏设备购置发票后,由电网企业代自然人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分布式光伏项目由投资开发企业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备案文件中应至少包括投贫土体、建以地州、元设规模、接入方案、消纳方式等内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由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鼓励各地探系武1备案制。各前期手续参照集中式风电项目办理,对同一行政村或临近村联合开发的项目,统一办理前期手续,对不涉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压覆矿产等敏感区域的项目,由投资主体会同村集体出具承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即可依法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二)保障并网消纳。“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后续视国家省级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三)鼓励开发模式创新。“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利用工业企业屋顶建设的,鼓励采用企业利用自有屋顶建设、“企业+企业”合作等建设模式。利用公共建筑屋顶、村集体空地建设的,鼓励采用“企业+集体”的建设模式,探索以屋顶、土地使用权入股或租赁等方式实现共享收益。利用居民建筑屋顶建设的,鼓励采用“企业+农户”的建设模式,以屋顶使用权入股或租赁等方式实现共享收益;农户利用自有屋顶自投自建的,执行国家既有政策。“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结合村集体经济发展,鼓励投资主体与村集体按“村企合作”模式,共同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开发建设运营,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探索形成“共建共享”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

(四)加强金融支持。落实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服务机构按照绿色能源、乡村振兴等优惠贷款政策给予“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支持,创新投融资方式,在融资、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优惠支持,保障项目融资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电网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衔接,积极协调土地、电网接入、环保等前期手续办理,督促县区政府和项目业主加快试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国家对本《方案》明确的消纳方式、建设规模等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统筹监管。加强对公平无歧视地向新能源项目提供接网服务的监管,重点跟踪分布式能源核准(备案)、并网、结算等情况,督促电网企业进一步优化并网流程、提高并网时效。采取“企业+”模式的,企业方应遵从村集体、农户等物权所有方意愿,不得侵占集体和群众利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试点项目的收益共享落实情况,协调发挥项目收益在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三)强化并网保障。各级电网企业要加强与能源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结合当地分布式能源实施方案,加大配网改造资金投入,及时优化电网规划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快电网升级改造,优化电网运行方式,提高电网承载能力,加强并网设备检测和验收服务,做到分布式能源“应并尽并”

附件:1.甘肃省“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试点项目汇总表

2.甘肃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