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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内蒙古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内蒙古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年10月)
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继续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促进集中式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快速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和分散式风电,力争到2025年新增新能源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
2、《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2022年2月)
推进新能源分布式开发。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老旧城区改造,在公路沿线服务区和边坡、医院、学校、新建楼宇等地,鼓励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推进新能源发电自发自用和就地消纳。鼓励工业企业和园区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牧区建设“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电站,结合供电和供热需求推进风光农牧互补综合能源项目建设,鼓励自发自用,助力乡村振兴。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和鄂尔多斯市等地区,鼓励聚合可调节负荷资源、储能和分布式新能源,发展供需智能互动的虚拟电厂,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完善新能源就近消纳直接交易机制,破除制约分布式发电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因地制宜在全区推进建设一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
高农村牧区绿电供应能力,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在偏远农村牧区和边境地区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电站,推广风光互补、农光互补供电系统,建设农村牧区新能源微电网。
3、《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2年3月)
因地制宜,优化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化发展方式。在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区,推动新能源基地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整体效益;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在用户侧就近利用。
积极推进分散式风电开发。在风能资源优越、土地资源紧缺、靠近负荷中心地区优先发展分散式风电,就近接入当地电网,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在农村牧区大力推进分散风电开发,创新风电投资建设与土地利用模式,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在偏远地区、电网薄弱地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场景,结合生态旅游、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民生改善工程,拓展分散式风电发展应用场景。
到2025年,多措并举累计建成分散式风电项目400 万千瓦。
4、《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2年3月)
优先在风能资源优越、土地资源紧缺、靠近负荷中心地区发展分散式风电。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进农村牧区分散式风电开发。
到 2025 年,累计建成分散式风电项目约 400 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约600 万千瓦。
5、《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3月)
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多场景融合发展。
积极支持利用工商业屋顶、空地发展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实现全额自发自用,按需配置新能源规模。
6、《内蒙古自治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6月)
坚持因地制宜。以农村牧区风能资源和零散空闲土地资源为基础,综合考虑农村牧区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条件、配电网承载力、用地政策、支持生态环保和生产运行安全等,统筹布局、科学确定“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项目规模和场址,确保项目建成后安全运行。
原则上每个旗县(市、区)试点项目总规模不超过50兆瓦,单个试点嘎查村项目规模不超过20兆瓦(开发区、移民示范区项目纳入所在旗县(市、区)统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