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电力、绿电交易与绿电证书市场概念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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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链接: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市场发展与前景预测分析报告(20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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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色电力

绿色电力是指已经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

可再生能源发电范围包括:

1、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

2、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

3、常规水电(不含抽水蓄能);

4、生物质发电(含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

5、地热能发电;

6、海洋能发电等。

相关政策规定的概念演变概念如下:

(一)《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4月)

本办法所称绿色能源是指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

(二)《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2021年9月)

绿色电力交易特指绿色电力的电力中长期交易,产品主要为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水电。

(三)《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2024年4月)

绿色电力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

这是我国第一次对“绿电”概念进行界定。

二、绿色电力交易

(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2024年4月)

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出售、购买绿色电力的需求。

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二)《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2026年6月)规定:

绿色电力交易(简称绿电交易)以可再生能源电力和对应绿色环境属性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颁发的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出售、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需求。

稳妥有序推动核算规则由以电能量交易为基础向电能量交易与绿证交易并行转变。

根据上述界定,绿色电力交易分为两种:1、能量交易;2、证书交易。

三、绿色电力证书

从2016年底,我国提出绿色电力证书概念以来,对绿色电力证书的界定基本保持一致。

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绿色证书,Green Electricity Certificate,GEC)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

由于电力的同质性,除专线供电(直供电)和自发自用等特殊情况外,电力上网后,从电网侧和用户侧均无法区分电力品类(即无法分辨是煤电还是绿色电力),只能从发电侧通过特殊标识予以区分,绿证应运而生。

绿证信息包含项目基本情况和发电信息,能够对绿色电力进行准确溯源,与可再生能源电量一一对应,是证明绿色电力环境属性的标准化工具。

(一)《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2017年1月)

绿色电力证书是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

(二)《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实施细则》(2017年6月)

绿证是指信息中心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依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向符合资格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颁发的具有唯一代码标识的电子凭证。

(三)《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2023年8月)

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

(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2024年9月)

绿色电力证书(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