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链接:中国零碳园区(工厂)市场发展与投资前景预测调研分析报告(2026版)

一、零碳界定
我国减碳概念经历了四个阶段的演变,分别是低碳、近零碳、零碳、负碳。
虽然目前减碳概念已经从低碳演变到零碳、负碳,但是零碳还处于示范应用阶段,负碳还处于技术研发阶段。

(一)低碳
低碳指较低(更低)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为主)排放。

(二)近零碳
近零碳指通过减排措施与吸收手段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量与吸收量基本平衡,其在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的同时,通过能源转型、能效提升及碳捕集封存等技术应用,实现最大限度的碳减排,与要求完全消除碳排放的零碳形成差异化路径。

(三)零碳
零碳是指通过计算温室气体排放,设计方案抵减碳足迹、减少碳排放,直至达到碳的相对零排放。

(四)负碳
负碳技术就是一种能从大气中吸走二氧化碳并把它储存起来的技术。
负碳技术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利用生态系统的自然“力量”来增加碳的移除和储存,比如通过植树、恢复湿地等,让植物和土壤来吸收并固定二氧化碳;另一类则是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利用人工技术直接从大气或工业废气中抓取二氧化碳并储存起来,或者通过改变自然过程来加速碳的储存。

二、零碳园区(工厂)界定
(一)零碳园区界定
近零碳园区:是指在一定产业集聚区域范围内,通过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废弃物处理、生态等多领域技术工艺的集成应用和管理机制创新实践,基本达到近零碳园区标准的产业园区。
零碳产业园区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通过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废弃物处理、生态等多领域技术工艺的集成应用和管理机制创新实践,实现区域范围碳中和的产业园区。
广义的零碳产业园区不仅包含零碳产业园、生态园区等,还包含单个企业的零碳工厂。
(二)零碳工厂界定
零碳工厂(zero-carbon factory)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于生产及相关管理过程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在自主减排的基础上,残余排放(量)通过一定方式完成100%抵消的工厂。
三、零碳园区(工厂)市场政策规划汇总
(一)“十四五”零碳园区(工厂)政策规划汇总



(二)“十五五”零碳园区(工厂)市场政策规划汇总

四、零碳园区(工厂)市场技术标准汇总



五、零碳园区市场投资建设分析
(一)零碳园区市场发展目标
“十五五”期间,建设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和500个左右零碳工厂。
(二)零碳园区市场建设主体
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视情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
(三)零碳园区市场建设范围
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也可为“园中园”。
以“园中园”形式申报的,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四)零碳园区市场建设条件
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
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五)零碳园区市场考核指标

核心指标:零碳园区建设必须达到的目标,是园区验收评估的首要条件,按照园区年综合能耗规模分为两类。达不到核心指标要求的园区,原则上不得申请验收。
引导指标:在零碳园区建设过程中发挥路径引导作用,同时也作为园区验收的参考指标。由于客观条件不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园区,可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原因,相关指标将不纳入验收要求。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指园区范围内每年度实际消费的各类能源的总和,单位为“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费能耗按照等价值计算。
单位能耗碳排放:指园区范围内每消费一吨标准煤产生的碳排放量。本通知所称碳排放仅指二氧化碳排放,不含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
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用于衡量生产过程中对热能、冷能和压力能的回收利用程度,综合利用率是三类能源综合利用率的加权平均值。
六、中国零碳园区市场发展规模分析
(一)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国家级)
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共纳入52个园区。分布在31省(市、区)。
其中有6个整体园区,46个园中园。



(二)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省级)
截止2026年7月,共有18个省份发布了试点示范名单,共有269个产业园,平均每个区域有14试单示范园区。

七、中国零碳园区市场发展路径分析
一、园区用能结构转型
(一)可再生能源利用
(二)可再生能源开发
二、园区节能降碳改进
(一)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
(二)节能降碳设备更新
三、园区产业结构调整
(一)布局布局
(二)探索“以绿制绿”模式
(三)产业转移
四、园区资源节约集约
(一)能量梯级利用
(二)废弃物循环利用
(三)园区资源共建共享
五、园区基础设施升级
(一)园区低碳化设计
(二)园区低碳化建造
(三)园区低碳化交通
(四)园区绿化建设
六、园区节能降碳技术应用
七、园区碳管理能力提升
八、园区投资模式创新
九、园区参与碳交易
十、园区资质认证
八、中国零碳工厂市场投资建设分析
(一)零碳工厂市场发展目标
到2030年,零碳工厂培育建设数量500个。
(二)零碳工厂市场应用范围
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能源供应、工艺技术、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向碳排放量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
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
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初步构建涵盖能源供应、技术研发、标准制定、金融支持等的零碳工厂建设产业生态,有效适应国际贸易规则,增强产业低碳竞争优势。
到2030年,将零碳工厂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
(三)零碳工厂建设条件
参与申报的制造型企业、算力设施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制造型企业
(1)制造型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为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2)从事实际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低于1000吨标准煤(电力折标系数按当量值)。
(3)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名单。
(4)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优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1级(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标杆水平。
(5)无上述标准或要求的,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二)算力设施
(1)算力设施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算力设施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
(2)规模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智算中心不适用该要求)。
(3)电能利用效率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0879—2021)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
(4)已入选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原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
(三)核心指标要求
应满足下述核心指标基本要求,并承诺按年度完成建设方案确定的核心指标年度目标,确保在建设期内(不晚于2030年)达到核心指标目标要求。
零碳工厂(含零碳算力设施,下同)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四)其他条件
(1)应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碳排放等数据应遵循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原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2)拥有明确的节能降碳发展战略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管理状况较好。
(4)近三年不存在下列情况:
1)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2)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3)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4)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
5)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因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属纠纷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应承担法律责任。
九、中国零碳工厂市场发展规模分析
(一)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省级)
我国零碳工厂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区发布示范名单较少,目前只有8个省(市、区)发布了200多个示范工厂。
(二)零碳工厂建设名单(市级)
截止2026年7月,只有无锡市与宿迁市发布了零碳工厂试点名单。其中无锡市有13家企业,宿迁市有9家。
十、中国零碳工厂市场发展路径分析
一、碳排放核算体系
二、源头减碳
(一)可再生能源利用
(二)可再生能源开发
三、过程脱碳
(一)能源利用效率提升
(二)前沿技术应用
(三)产品回收利用
(四)资源节约集约化利用
四、协同降碳
(一)零碳供应链
(二)产品碳足迹分析
五、智能控碳
六、碳抵销
七、碳信息披露
十一、中国零碳园区(工厂)市场发展潜力分析
(一)中国零碳园区市场发展潜力分析
建设国家级与省级零碳园区的基本条件,首先是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其次可以放宽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
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版)》
其中,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共552家)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共219家)
(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156家)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共135家)
(四)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共19家)
(五)其他类型开发区(共23家)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共1991家)

(二)中国零碳工厂市场发展潜力分析
国家级零碳工厂的条件之一是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名单。
省级零碳工厂的条件之一是已入选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工厂名单。
地级市方面,宿迁市、苏州市均要求获得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称号。
因此,可以基本判断,要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零碳工厂建设资格,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资质属于必须要求。
1、绿色工厂规模(国家级)
2017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荐2017年第一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通知
2026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2025年度)名单的通知》。
2017-2026年一共发布了8565家绿色工厂名单。
2、绿色工厂规模(省级)
根据31省(市、区)发布的201-2025年绿色制造名单统计,截止2025年,全国省级绿色工厂约为1.7万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