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工厂10GWh锂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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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书下载链接:3000份锂电池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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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研咨询(www.cheyanzixun.com)发布的《全国31省(市、区)、300多地级市/州锂电池产业链企业产能投资布局分析报告(2026版)》,研究了锂电池产业上下游市场链5500多家企业(包括锂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电解液/六氟磷酸锂材料、锂矿/碳酸锂/氢氧化锂、锂电设备、锂电池回收利用)。


链接:中国锂电池市场发展现状、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调研分析报告(2026版)


链接:全国各省、地级市2000家锂电池生产企业产能投资布局分析报告(2026版)


链接:全国各省、地级市2000家锂电池生产企业名单目录(2026版)



注:本报告属于历史公开环评资料,非最新公开资料,仅供参考

在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多氟多自有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2022年,在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伶俐工业园投资建设20GWh锂电池项目(下称“20GWh锂电池项目”),该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一期产能为6GWh/年;二期产能为4GWh/年:三期产能为10GWh/年,该项目于2022年1月20日获得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GWh锂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青审环建(2022)2号)。由于原三期工程地块(作为本项目用地)还未完成平整,不能立即启动三期工程达成与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为了加快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计划通过租赁原项目厂区北面的南宁产投汽车青秀产业园零件配套园区已建成的生产厂房(原厂址北面80m处)进行改造生产三期工程(称为二工厂),三期工程还配套建设电池铝壳生产线满足自身电池生产线的需求,可降低生产成本。2022年9月完成一期工程的建设并投产,并于2023年7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25年12月完成二期工程的建设并投产,2026年2月完成三期工程的建设并投产。一期、二期工程基本均按原环评及其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生产规模等建设。项目变更前后一期、二期工程建设地点不变,三期工程实际建设地点移至原厂址北面80m处。为了解项目变更对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2026年1月建设单位委托广西华川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20GWh锂电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并将变更分析报告提交原审批部门报备,根据变更分析报告结论,20GWh锂电池项目变更后,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不属于重大变更,该变更分析报告已取得原审批部门《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关于20GWh锂电池项目变更情况说明的复函》(南政务(生态)青环函复(2026)1号),确认项目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20GWh锂电池项目一期、二期工程称为一工厂,三期工程称为二工厂。2022年9月完成一期工程的建设并试生产,并于2023年7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25年12月完成二期工程的建设并投产,2026年2月完成三期工程的建设并投产,并于2026年4月完成二期、三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目前国内新能源产业高速发展,对锂离子电池的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加,为迎合

市场需求,补充产品类型,建设单位提前布局新的产品市场,有效提高产品竞争力,项目建设单位拟在一工厂南面,原三期工程(称为二工厂)新建宁福新能源一工厂10GWh锂电池项目,新增用地面积84593.33m2(约162.89亩),本次工程同时在一工厂扩建综合废水处理站,将原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 800m2/d扩建至处理规模1500m2/d,负责处理一工厂、二工厂产生的废水。

本项目NMP回收液提纯生产线所用到的1NMP回收液全部来自本次工程电池生产线生产过程所产生的NIMP回收液,不外购。NMP有机溶剂一般用作锂电子电池的电极辅助材料,未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NIMP回收液未被直接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同时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N-甲基吡咯烷酮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事项的答复》(环信复字(2007)3号)、和《关于废旧锂电池收集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4)1621号),NMP回收液不属于危险废物。另外,根据已批复的《20GWh锂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NMP冷凝回收液仅含有NMP,不含有其它有毒有害成分,NMP回收液属于一般固废。综上,项目产生的NMP回收液为涂布工序废气冷凝回收液,经提纯后可回用于锂电池生产工艺中,实现NMP溶剂厂内闭合循环利用,且回收液仅含有NMP,不含有其它有毒有害成分,属于一般固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