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链接:200多份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环评报告书、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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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属于历史公开环评资料,非最新公开资料,仅供参考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2024年3月5日,李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
2021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安装机规模超过8000万kW,力争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9000万kW。2022年2月,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9000万kW以上。在风电方面,坚持海陆统筹、科学布局,推进风电规划化、基地化发展实现风能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到2025年,光伏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kW。2023年2月,山东省印发《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到2023年底,电力总装机达到2亿kW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8000万kW以上,占比达到40%以上。全年新投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1000万kW以上。2023年1月,滨州市印发《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
根据自然资源部2024年12月30日发布的《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鼓励立体复合利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利益相关者协调一致的前提下,鼓励在已取得合法用海手续的海洋油气开发区、深远海养殖区等已开发利用海域建设海上风电。鼓励新增海上风电项目用海采用“风电+”的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实现“一海多用”,通过统一设计、统一论证,建设一定比例的网箱养殖、海洋牧场、海上光伏、波浪能发电、制氢、储能等设施,切实提高海上风电场区海域资源利用效率。已经批准的海上风电项目,鼓励在风电场内进行复合利用。经评估论证不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可在现有标准海堤或永久性堤坝确权用海范围内建设风机
塔架”
根据《山东省能源交通跨领域协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打造低碳港口群:发挥港口丰富的风光资源优势,以青岛港、日照港、渤海湾港、威海沿海码头和内河港口群等为重点,利用港区堆场空闲地和办公楼、仓库、厂房等屋顶资源,加快光伏和风电项目开发,试点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应用。利用潍坊港、滨州港防波堤岸线资源,探索防波堤风电开发。到2027年光伏发电装机达到8万千瓦左右、风电装机达到60万千瓦左右”。本项目已纳入《山东省能源交通跨领域协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中。
华能沾化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滨州港已建的西防波上方建设20台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00MW,经35kV的集电线路汇集至220kV升压站。经估算,项目年上网电量约为688662.26MW·h,年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749.15h,容量系数为0.3138.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2.4万t。减少烟尘0.052万t、氮氧化物0.841万t、二氧化硫1.682万t、二氧化碳55.91万t、一氧化碳56.98t,有利于优化全市能源供应结构、缓解环境污染等方面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需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建设海上风电场总装机容量200MW,属于“五十四、海洋工程,151.海洋能源开发利用类工程”中“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海上风电工程及其输送设施及网络工程”,应编制报告书。为此,华能沾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华能滨州港防波堤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报告评价内容包括风电机组及集电线路施工期及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升压站的环境影响另行开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