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CZ3-1)大唐(儋州)海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CZ3-1场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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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链接:200多份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环评报告书、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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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属于历史公开环评资料,非最新公开资料,仅供参考

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目前我国沿海多省份陆续出台了“十四五”规划,积极谋划海上风电开发,明确进一步扩大海上风电装机规模。海南省位于我国最南端,环岛海岸线长1528km,风能资源丰富,具备开发海上风电场的资源条件,充分利用海南自身优势和海洋资源条件开发海上风电,是全面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绿色能源岛的重要支撑。

2021年,海南省发改委组织开展海南省海上风电规划修编工作,并于2022年1月获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综合考虑沿海地区土地和岸线规划、海洋功能区划、航道通航、生态环境保护、海底管线、军事,以及港口、码头和旅游开发建设等要求,海南省中长期规划海上风电容量为3500万kW。“十四五”规划选择其中开发条件最优的11个场址进行分析,场址编号为CZ1~CZ10和PFS,规划面积约1902kmn2,规模为1230万kW。水深11m~90m之间,离岸距离位于10km~47km之间,涉及临高、儋州、东方、乐东和万宁共5个县市。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将作为海南省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来指引海南省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须对工程设计、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并分析各类环保设施、措施的效果,以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环境问题,以便采取更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和减缓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为工程的竣工环保验收提供依据。

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海南省儋州市西北部北部湾海域内,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34.00km,风电场范围东西向宽约12.00km,南北宽约19.00-21.60km,规划场址面积249.0kmn2,水深一般为 14.00m~36.00m。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安装120台单机容量为10.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00MW,项目分为CZ3-1和CZ3-2两个场址分期开发建设,配套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CZ3-1和CZ3-2场址分别通过8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将风电机组发出电能接入海上升压站,每座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 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

其中,CZ3-1场址规划60台风机,装机总容量为600MW,含35台单桩基础和25台吸力桶导管架基础;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场电力通过66kV集电线路汇集至海上升压站经变压器升压至220kV后通过220kV海缆接入合建的220kV陆上集控中心,并最终以220kV线路送至电网。

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3年11月24日对《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批准(儋审环函(2023)59号),2024年4月27日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上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025年2月28日完成CZ3-1场址及环保设施建设,3月1日开始试运营。截止2025年6月27日累计发电量18722.7398万kW·h,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工况要求。

本项目为分期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大唐海南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CZ3-1场址),包括海上风电发力机组工程(60台)、海底电缆工程(66kV和220kV)及其登陆点、海上升压站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和环保设施。陆上集控中心、涉及电磁环境的环保设施不在本次验收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