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书下载链接:2500份锂电池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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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巴特瑞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电池材料深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天津巴特瑞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报批天津巴特瑞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电池材料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及天津津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巴特瑞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电池材料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津环技评〔2026〕88号)、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巴特瑞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电池材料深加工项目总量指标的说明》(津静环发〔2026〕47号)、中和佳源(天津)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巴特瑞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电池材料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磷酸铁锂电池材料深加工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九号路1号,车间建筑面积9754.2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010万元,利用现有及新建厂房,购置安装加工设备,对外购废旧磷酸铁锂电池进行破碎、分选,并对部分LFP混合黑粉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处理能力1万t/a、LFP混合黑粉处理能力5000t/a,其余538.93t/a黑粉作为产品外售。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区总体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2026年5月15日至5月28日,我局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在天津市静海区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受理公示,根据群众反馈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在确保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的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运营期1#厂房破碎分选线破碎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热解废气应经高温金属滤网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直燃式焚烧炉(TO)+冷却塔+三级碱式喷淋塔”装置后与TO炉燃气废气一同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热解炉燃气废气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分选工艺废气、黑粉收集废气及打包废气应经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固液分离系统配套筒仓投料及搅拌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2#厂房黑粉上料废气应经仓顶集气口收集,铁粉上料、氟化钠上料、氧化钙上料废气应经投料口集气罩+软帘收集,碳酸钠溶液配置上料废气应经封闭管道收集,上述废气一同通过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炭渣烘干废气应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炭渣包装废气应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废气一同由排气筒达标排放;调浆废气应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预处理,酸浸、压滤、除游离酸、除铜、除钛、除铝、硫酸配置、硫酸储罐呼吸废气应经对应封闭管道收集与预处理后调浆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实验废气一同由中央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磷酸铁干燥废气应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磷酸铁焙烧废气应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一同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磷酸铁粉碎废气、磷酸铁包装、硫酸钠干燥包装废气、碳酸锂干燥废气、碳酸锂粉碎废气、碳酸锂包装废气应分别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一同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富锂萃取剂洗涤废气应经设备自带酸雾净化塔处理后与萃取废气、反萃废气、萃取剂储罐呼吸废气一同再由中央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燃气废气应经封闭管道收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破碎分选线“冷却塔+三级碱式喷淋塔”废水应依托现有污水固液分离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磷酸铁生成一洗废水、陈化滤液、陈化一洗废水、铝渣洗涤废水、氟钙渣洗涤废水、钙渣洗涤废水、过滤器反冲洗废水、除杂树脂再生废水、除油树脂洗涤废水、车间装置及沟槽冲洗废水、酸雾净化塔定期排水应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纯水应全部回用于生产,浓水则返回碳酸锂工段作为含锂液继续使用;萃余液、富锂萃取剂洗涤废水应经预处理后由MVR装置处理,处理后MVR蒸汽凝液与锅炉蒸汽凝液应通过水处理车间纯水制备系统制备纯水回用水生产;自来水/蒸汽凝液纯水制备浓水、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塔定期排水应与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生活污水汇集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合理平面布置,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氢氧化钙收尘应回用于废碱液处理环节、黑粉深加工除尘器集尘应直接回用于生产、回收黑粉作为产品外售;废包装袋(黑粉、铁粉)、铁与镍碎屑、外壳(含极耳)、软水系统离子交换树脂等应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含氟脱水泥饼应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给天津市静海县强军砖瓦厂综合利用;钛渣、铝渣、氟钙渣、钙渣、炭渣需进行废物鉴别,鉴别结果出具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鉴别结果出具后应依据结果进行管理;废滤袋、废包装袋(片碱、氧化钙、氟化钠、碳酸钠等)、过滤杂质、废滤膜、废除杂树脂、废除油树脂、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废液、废实验试剂瓶、实验沾染废物、制水系统废滤芯、废水处理脱水污泥、废滤布、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应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最高限值为:VOCs6.229t/a、氮氧化物2.0427t/a、化学需氧量0.5602t/a、氨氮0.0255t/a、总磷0.0022t/a、总氮0.0437t/a。鉴于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部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现有工程环评批复量,故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氮氧化物1.3117t/a。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企业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六、本项目应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
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
6.《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12/1311-2024;
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9.《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
10.《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4、表5标准限值);
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
13.《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1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