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链接:500多份矿产资源报告汇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公司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年采选石英岩矿 40 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1)建设单位介绍
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20日,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原国土局办公楼,经营范围为矿产资源勘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选矿;建筑用石加工。
2)项目由来
韩乌拉矿区位于乌拉特后旗旗政府所在地巴音宝力格镇东北方61km处,行政区隶属于乌拉特后旗巴音前达门苏木管辖,矿区有简易碎石公路和矿区北部东西走向的沥青道路X934县道相连。2024年4月2日至4月18日,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成功竞得“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脉石英普查”项目(项目编号:巴自然探公告[202411号]),取得勘查许可证(证号:T1508002024087040058016),有效期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9年8月19日。2024年7月10日,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地质勘查工作,于2024年7月编写了《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脉石英矿勘探实施方案》,并在同月进入实施阶段。同年10月底结束野外勘查工作,包括1:2000地质测量、探槽施工、钻探工程及样品测试等核心工作。
2025年2月,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矿区冶金熔剂用石英岩矿勘探报告》(以下简称《勘探报告》);3月17日,该报告经巴彦淖尔市地质调查研究中心评审通过(评审文号:巴地调储评字[2025]02号);4月1 日,在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完成矿产资源储量备案(备案文号:巴自然资储备字[2025]2号),累计查明石英岩矿资源量468.2万吨,满足规模化开发条件。为推进探矿权转采矿权手续办理,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2025年4月,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地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石英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2025年5月取得了《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石英岩
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文号:巴地调审字[2025]5号。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避免和减少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对矿区地质环境、土地及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协调发展。2025年5月,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土地复垦方案》),2025年6月取得了《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
基于以上工作成果,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纳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矿区年采选40万吨石英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研究报告》)。2025年11月14日,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公司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证号:DC1508002025116110000002),开采深度为1872米至1682米,有效期2025年11月14日至2036年11月14日,开采主矿种:冶金用石英岩。
2025年11月24日经乌拉特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项目代码:2511-150825-04-01-296289),企业拟投资22857.15万元建设“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公司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年采选石英岩矿40万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露天开采石英岩矿,矿区面积为0.4912km2,设计年采选规模40万吨,服务年限11年,配套建设工业场地、临时表土场(用于复垦)、外排土场、办公生活区和供电设施等设施,采用“机械+爆破外包”开采模式,不设炸药库。
为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石英岩矿采选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八、非金属矿采选业,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涉及基本草原)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
公司委托内蒙古和合生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公司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年采选石英岩矿40万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对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实地勘查、初步调研和资料收集,在此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和标准,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嘎查,属于石英岩矿采选项目。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山总资源量468.2万吨,年采选规模40万吨,服务年限11年,配套建设工业场地、外排土场、办公生活区等。产品方案为石英岩粒级产品:<10mm、≥10mm~50mm、>50mm~100mm、>100mm~250mm。矿石综合回采率95%,采矿贫化率5%。年工作日30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项目总投资22857.15万元,环保投资569.97万元,占总投资2.49%。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废气、废水、固废和生态影响等方面,废气主要为粉尘,其中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49t/a,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16.64t/a。本项目运营期矿坑涌水经1座300m3沉淀池沉淀后作为洒水抑尘用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乌拉特后旗赛亨塔拉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剥离废石、除尘灰和废矿物油,均合理处置。
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应采取措施减少对植被的破坏,矿山服务期满后采取覆土和撒草籽等生态修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