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扎子沟矿区铅锌钨钼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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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如下:

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前往我单位查阅纸质报告。

联系人:李松波                 联系电话:13461084455

纸质报告查阅:洛阳市栾川县石庙镇庄科村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

电子邮件:lcxxbky@163.com

信函邮寄地址及联系人:同纸质报告查阅地址及联系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扎子沟矿区铅锌钨钼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扎子沟矿区铅锌钨钼矿于2007年首次设置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4100000710199,原采矿权人为栾川县洪生铅锌矿。2008年9月,栾川县洪生铅锌矿将采矿权转让给河南永生钼钨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4100000820258,开采矿种为钼矿、钨矿、铅矿、锌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4.0万吨/年,矿区面积10.2165km2,有效期限自2008年9月至2012年12月。2011年9月,河南永生钼钨有限公司将矿权转让给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4100002009043220014155,开采矿种为钼矿、钨矿、铅矿、锌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标高:从1440m至1120m,生产规模4.0万吨/年,矿区面积10.2121km2,有效期限自2011年9月至2016年5月。

2016年7月,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对矿区开采标高进行了扩大,开采标高:南部从1440米至1120米,北部从1375米至1220米,矿区范围、开采方式、生产规模和开采矿种不变,并于2019年3月办理矿业权延续,有效期限:自2019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15日。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在2011年收购扎子沟矿区铅锌钨钼矿后一直未进行开采,仅进行探矿活动。

2023年8月,河南省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河南省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扎子沟矿区铅锌钨钼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2023年12月,取得《<河南省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扎子沟矿区铅锌钨钼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洛储评字[2023]017号)。

鉴于矿区内资源量变化较大,原有采矿许可证核定生产能力较小,资源储量与开采规模严重不匹配,需要扩大现有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栾川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扎子沟矿区铅锌钨钼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2024年7月,该方案通过专家组评审,出具了专家审查意见。

2025年6月,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取得由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扎子沟矿区铅锌钨钼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0002009043220014155,开采矿种为钼矿、钨矿、铅矿、锌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240万吨/年,矿区面积10.2121km2,开采标高:南部从1440米至1120米,北部从1375米至1220米,有效期自2024年4月16日至2052年6月24日。

2026年3月,栾川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扎子沟矿区铅锌钨钼矿240万吨/年扩产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以原采矿许可证4.0万吨/年为基础扩建,以下简称“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1号、2号、5号、6号、8号钼钨矿体集中分布,可用一个开采系统。Z1号钼钨矿体和Z2号铅锌矿体位于矿区东南部撞沟,Ⅰ号铅锌矿体位于矿区北部头道沟,这3个矿体规模较小,且零星分布,经对比开采明显不经济,因此Z1号钼钨矿体和Z2号、I号铅锌矿体本次设计暂不予开采。本次主要开采1号、2号、5号、6号、8号5个钼钨矿体。扣除暂不利用资源量,矿区可开发利用的资源量为矿石量5824万吨,钼金属量34679.3吨,钼平均品位0.06%,钨金属量58469.1吨,钨平均品位0.10%。设计采矿损失率为10%,可采资源量为矿石量4710.96万吨,钼金属量28760.04吨,钨金属量47160.54吨。现有评审的储量核实报告圈定的矿体属于缓倾斜中厚-厚大矿体,局部地段特别厚大,资源量非常大,因此本次设计在符合现有规范的前提下,选择采矿生产能力大,贫损指标较好的房柱嗣后充填及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开采。厚度大于35m的矿体采用大直径深孔侧向崩矿嗣后充填法开采,厚度介于15~35m之间的矿体采用分段空场嗣后充填法(简称“分段法”),厚度小于15m的矿体采用房柱法嗣后充填开采(简称“房柱法”)。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已建设有选厂和配套尾矿库,初步设计范围主要为矿山,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240万吨/年,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24.3年(含施工期2.5年),矿山产品方案为钼钨矿石,经汽车运输至下游选厂。

本次环评评价对象为矿山,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进行评价。经查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为B0931钨钼矿采选。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钨钼矿开采属于“七、有色金属矿采选业09”中的“10.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093”,属于“全部(含新建或扩建的独立尾矿库;不含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不含矿区修复治理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栾川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景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成项目环评小组,对项目区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收集资料等工作,在对项目资料研读基础上,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精神,结合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遵循有关评价规定和规范,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