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链接:新疆历年新能源发电投资建设与运营数据统计
报告链接:新疆新能源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5版)
根据《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新发改能价[2025]350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的通知》(新发改函[2025〕2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竞价模式
(一)竞价组织
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指导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具体推进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相关工作,在竞价平台开展资质审查、竞价出清、结果公示等工作。如遇到重大情况,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向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报告.
(二)年度机制电量规模
本批竞价项目,纳入机制范围的电量规模在正式公告中明确.
(三)竞价主体与资质
1.竞价主体范围
本次组织批次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已投产和计划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1)已投产项目。2025年6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
(2)未投产项目。本公告发布时未投产,但经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评估,竞价年度内可实现全容量并网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
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也可通过聚合商参与竞价.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应为在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同一竞价场次中,任一分布式光伏仅可选择一家聚合商作为其竞价代理机构。聚合的分布式光伏应满足(1)、(2)规定的基本条件,且所有项目的投产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
全容量并网认定时间: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建成后,以项目首台并网带电时间认定为全容量并网时间;分批并网项目以最后一批首台并网带电时间认定为全容量并网时间。分布式项目以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用电业务系统中记录的并网时间为准.
2.竞价申报主体资质审核要求
竞价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法人或自然人(自然人仅针对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价申报主体应满足资质审核要求,具体竞价资质材料申报清单详见附件。
(四)执行期限
考虑回收项目初始投资平均期限,执行期限10年。已纳入机制的新能源项目,在执行期限内可自愿申请退出.新能源项目执行到期,或者在期限内自愿退出的,均不再纳入机制执行范围。竞得机制电量的已投产项目2025年机制电价执行起始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未投产项目起始时间按项目申报的投产时间确定。
(五)考核机制
参与竞价并纳入增量机制电量的新能源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时间投产.若项目实际投产时间较申报投产延迟,延迟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实际投产日期前的覆盖电量自动失效、不滚动纳入后续月份;延迟时间超过6个月的,取消3年内该项目所有投资方所有新能源项目竞价资格,并且该项目当次竞价入选结果作废。
二、竞价申报平台
本次竞价申报通过线上平台进行操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通过“新能源云”网站申报,网站:https://sgnec.sgcc.com.cn.
(二)分布式光伏项目,通过“网上国网”App申报.具体申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三、竞价工作程序
(一)竞价准备
1.发布预公告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按照自治区发布的新能源竞价政策要求,在新能源云、网上国网平台发布竞价预公告并提出资质审核等相关要求。
2.提交竞价资质审核材料(9月15日-9月17日)
拟参与竞价的风电、集中式光伏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分布式光伏和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聚合商通过网上国网平台分别提交项目装机等情况及相关资质材料,填报时间为9月15日-9月17日,提交后无法撤回修改,未按期完成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需提交竞价资质审核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3.开展竞价资质审核、回退修改(9月18日-9月26日)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于9月18日开始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9月22日完成初审并将审核中发现材料缺失或不合格的项目集中统一退回修改,竞价主体应予以补齐并在9月23日10:00-9月24日19:00前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重新提交,视为放弃竞价资格;重新提交后仍未通过审核的,取消本次竞价资格,请各竞价主体及时关注竞价申报平台的审核状态。
4.公示审核结果(9月28日-9月30日)
资质审核结束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汇总通过资质审核的项目名单,在新能源云、网上国网平台分别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为9月28日10:00-9月30日19:00.
(二)竞价实施阶段
竞价申报、出清等竞价实施阶段相关事宜在后续正式竞价公告中予以明确。
四、咨询服务
为确保竞价工作顺利开展,竞价工作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全程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竞价申报相关问题,建议竞价主体优先通过邮件方式咨询,咨询邮箱为(xjdlfzchb@163.com).问题答复将
通过“新能源云”网站(竞价专区)以及“网上国网”App发布答复内容,请各项目方及时关注.系统操作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9:00)系统技术支持(风电、集中式光伏):
五、其他事项
本预公告仅适用于2025年度新疆自治区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工作,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后续竞价实施阶段发布的正式公告。本预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