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链接:山西省新型储能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5版)
报告链接:山西省抽水蓄能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5版)
各市能源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
公司、山西地方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坚决防止圈而不建现象,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入库流程
(一)按季组织。省能源局根据全省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需求和新型储能发展情况,每季度组织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二)优选申报。各市能源局从项目可行性、企业实力、项目进展、技术方案及安全保障等方面,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优选成熟度高、可尽早开工并网的项目推荐纳入项目库。申报资料包括:1.项目入库申报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前期进展印证资料;4.新型储能建设企业承诺书。
(三)项目审核。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按照审核意见确定拟入库项目清单。
(四)公示公告。拟入库项目在省能源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省能源局按程序发文,公布入库项目清单。
二、加强入库项目管理
(一)加快项目建设。各市能源局要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优化施工流程,推动项目按期建成。
(二)做好接网服务。电网企业要优化接入流程,及时受理入库项目接入申请、出具批复,做好服务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并网运行。
(三)推动技术创新。鼓励发展高安全、低成本、长时储能,积极探索新技术路线,促进多元化发展。项目变更技术路线或容量的,项目单位应充分论证,市能源局初审通过后按程序上报变更申请。
三、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入库项目须在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12个月内建成并网。各市能源局要对入库项目实行“月调度、季调整”的动态调整机制,每月跟踪已入库项目进展,每季度末对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项目提出调整出库意见,按期上报省能源局。
四、清理圈而不建项目
为高效利用电网接入资源,释放项目发展空间,要对圈而不建的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各市能源局要组织对8月底前未开工和一年内未建成并网的项目进行梳理,提出调整出库意见。
五、盘活部分存量项目
为推动更多项目落地,按照晋能源新能源发[2025】90号文件要求,对3个月缓冲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未入库项目、已实质性开工的调整出库项目,由各市能源局梳理核实,提出调整入库意见。
六、其他要求
(一)入库项目在建设期和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不得擅自转让。
(二)项目实质性开工以升压站、主控楼、储能系统等重要设施浇筑第罐混凝土为标志。
(三)请各市能源局将本次申报入库、出库及需要变更技术路线或容量的项目相关材料(纸质5份,U盘电子版1份)于9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能源局,之后每季度末月5日前滚动上报。
附件:1.新型储能申报入库项目表
2.新型储能调整出库项目表
3.已入库项目变更技术路线、容量申请表
4.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企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