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链接:河北省零碳园区(工厂)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分析报告(2025版)
报告链接:河北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与投资前景预测分析报告(2025版)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建立河北省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
培育库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为加快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鼓励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不断挖掘节能降碳潜力,拟组织开展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库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及目标
围绕我省主导产业,聚焦钢铁、建材、石化化工、食品医药、电子信息、轻工等重点行业,遴选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处于省内同行业前列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进行重点培育,建立省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库,为申报国家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做好项目储备。鼓励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先行先试。鼓励培育对象在节能降碳工艺技术创新、先进技术应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等方面进行开创性探索,通过2—3年培育建设,培树一批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二、培育程序
(一)建立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库。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对照《河北省零碳工厂培育对象基本情况表》《河北省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对象基本情况表》(附件2、附件3)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以下简称市级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级工信部门择优向省厅推荐(原则上各地推荐零碳工厂培育名单数量不超过30家,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对象名单不超过3个)。请各市级工信部门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培育对象基本情况表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对推荐材料进行筛选,择优纳入省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库。
(二)开展帮扶指导。各级工信部门要结合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和“节能服务进企业”等活动,加强对入库培育单位的服务指导,鼓励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进行绿色低碳建设。入库培育单位要于每年12月10日前总结相关指标的阶段性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报送当地市级工信部门,市级工信部门汇总后及时报送省厅。
(三)实施动态调整。培育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每年进行补充更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入库培育单位绿色低碳建设成效分类施策,对建设进度快、成效明显的予以宣传推广,对工作进展较慢或者培育质量较低、难以实现预期建设目标的,退出培育库。
三、组织实施
(一)严密组织实施。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各地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时限要求,将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推荐纳入省培育库,保证入库培育单位质量。
(二)加大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措施,对入库培育单位在绿色低碳改造、大规模设备更新以及“两重”“两新”项目申报中予以支持。具备条件的培育单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零碳工厂、国家零碳工业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在财政资金奖励、工业技改补助、绿色金融、人才引育等方面对入库培育单位加大支持力度。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级工信部门要及时总结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建设经验做法,适时开展典型案例交流推广活动,充分发挥节能降碳、绿色转型的标杆引领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附件:1.XX市零碳工厂、工业园区培育库征集汇总表
2.河北省零碳工厂培育对象基本情况表
3.河北省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对象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