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7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新一轮海上风电项目配置结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5〕99号99号),华能江苏中选了启东H4#3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项目。华能启东H4#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江苏启东近岸海域,冷家沙水下沙脊东北侧。根据距离风电场较近的启东气象站数据分析,启东H4#场区140m高度平均风速为7.80m/s,风功率密度为535W/m2,风功率密度等级为3级,具有较好的经济开发价值。
本项目风电场离岸距离约30.2km,场址东西宽约20km,南北长约6km,规划场区面积约34km2,风电场区实测海底高程在-18.01~-9.45m之间,拟安装28台单机容量11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08MW;本项目配套设置1座
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220kV陆上集控中心。同时,本项目积极响应国家“风电+”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在风电场区建设1.8MW固定式海上光伏,切实提高海上风电场区海域资源利用效率。风电场内部采用66kV集电线连接风电机组、海上光伏与海上升压站,经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缆登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
本项目用海建设内容包括28台单机容量为11MW风电机组、1.8MW固定式光伏、1座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场区66kV集电线、2回220kV送出海缆。本项目220kV送出海缆登陆点位于江苏省最新修测大陆海岸线处,登陆后的陆缆和陆上集控中心均位于管理岸线向陆侧,不作为海域管理,不在本次论证范围内。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本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式包括透水构筑物和海底电缆管道;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234号),本项目用海一级类为工矿通信用海,二级类为可再生能源用海和海底电缆管道用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关要求,应对该项目用海进行海域使用论证,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海域提供科学依据。为此,受华能(南通)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组织人员现场踏勘,认真研究核实项目有关资料,编制了《华能启东H4#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