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链接:宁夏“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分析报告(2025版)
报告链接:固原市风电市场发展与投资前景预测分析报告(2025版)
报来《关于原州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核准请示》(广核新能固原〔202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推进自治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促进风能资源有效开发利用,现同意建设原州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项目代码:2505-640402-60-01-764602),中广核新能源(固原)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27.5MW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14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项目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部分申请贷款解决。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文件是《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原州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5〕33号)、《固原市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原州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不办理选址意见书的说明》及原州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收益共享承诺函。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七、请中广核新能源(固原)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减少生态环境影响。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