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绿野环境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电池循环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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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研咨询(www.cheyanzixun.com)发布的《全国各省、地级市锂电池产业链企业产能投资布局分析报告(2025版)》,研究了锂电池产业上下游市场链5000多家企业(包括锂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电解液/六氟磷酸锂材料、锂矿/碳酸锂/氢氧化锂、锂电设备、锂电池回收利用)。

链接:

(1)中国废旧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再生+梯次)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5版)

(2)《全国各省、地级市回收利用(梯次+再生)生产企业/厂商名单目录》

(3)《全国各省、地级市回收利用(梯次+再生)生产企业产能投资布局分析报告》(含家厂商名单)

浙江绿野环境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 年6 月,拟租用浦江县德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浦江县仙华街道星碧大道218 号的一幢生产厂房,租用面积约为7823.23 ㎡,用于实施年产3 万吨锂电池循环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拟对报废的磷酸铁锂电池极片、三元锂电池极片、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锂电池进行资源化利用,分离出铜、铝和黑粉等。项目中处理的报废铁锂极片、三元极片主要来源于电芯厂的残次品或不合格品等(通过招投标的形式获得,主要客户包括欣旺达、南都点源、国轩高科等)。

项目中处理的锂电池主要来源于企业周边区域的废品回收公司,以家用的电池单体为主,少量的经过梯次利用拆分后的车用电力电池单体。项目厂区内仅进行电池单体和电池极片的资源化利用,不直接回收车用动力电池模组或电池包,不涉及车用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依据《关于废旧锂电池收集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4]1621号),“废氧化汞电池、废镍镉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锂离子电池(通常也称为废锂电池)等其他废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同时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废旧锂离子电池也不在名录之中。故项目处置的废旧锂离子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

本项目将购入锂电池资源化回收利用设备1 套、极片处理设备2 套,形成年产3万吨锂电池循环利用的生产能力。项目实施后预计产值3 亿元,利税600 万元。建设项目代码2406-330726-99-02-79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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