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陕西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陕西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陕西省风电设备升级改造、退役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陕西省光伏发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陕西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陕西省光伏设备升级改造、退役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陕西省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一、竞争配置2025年保障性并网规模。根据陕西省2024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生产责任权重和2025年预期目标等要求,结合全省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经商相关部门,确定2025年新增保障性并网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共计1000万千瓦。为确保项目质量、保障市级权限,由市级申报1500万千瓦建设规模,省级依据竞争配置办法(详见附件1),确定1000万千瓦项目纳入2025年度开发建设方案。为支持分散(布)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对于“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项目,在不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的前提下,在省级下达的申报规模内,符合国家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支持投资主体申报。鉴于延安新能源资源有限,将实施陕电入皖外送通道配套新能源基地项目,本年度在延安市暂不安排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各市(区)具体申报规模详见附件2。
二、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达到规定深度。各市要加强对投资企业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协调指导,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须落实建设场址坐标、范围等内容,排查用地敏感因素,每个项目要由县级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逐个项目出具土地和林业等要素资源保障的意见,各市报送的项目须提供市级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部门统一出具的逐个项目用地用林用草审查意见,在通过省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共同审核要素保障资源的基础上,方可进入专家评分环节。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开发建设方案须符合《关于加强用地服务保障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40号)的相关要求。
三、实施全省光伏领跑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光伏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推动技术先进的光伏技术路线规模化利用,2025年计划在全省实施200万千瓦左右光伏领跑计划。申报光伏领跑计划的项目组件转化效率达到24.2%以上的,项目通过企业承诺、市县申报、竞争配置等方式,同等条件优先纳入省级2025年1000万千瓦风电、光伏建设规模力争通过市场支持和试验示范,以点带面,加速先进光伏技术成果向市场应用转化,促进我省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快存量项目和新增项目建设。对于2022-2024年保障性并网项目,各市要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并网发电。对于切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各市在公示后可宣布作废,并将结果正式报送我委。纳入本年度新增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项目须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核准(备案),光伏、风电应分别于2027年6月底、2027年12月底前建成并网。
五、做好保障性并网项目与生产责任权重的有效衔接。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权重指标,各市要积极申报保障性竞争配置项目,如不报送保障性并网竞争配置项目,我委后续年度生产责任权重考核仍按下达的建设规模予以考核。要加强申报年度竞争配置项目审核,确保纳入省级建设方案的项目早日建成投产,生产责任权重全额完成。纳入2025年度建设方案的项目,我委将根据要求建成的时间节点,纳入各地非水可再生能源生产责任权重予以考核。对于各地梳理宣布作废的项目,不计入生产责任考核范围。
六、简化接网手续做好配套送出工程建设。电网企业要切实做好可再生能源配套电网的规划建设、简化接网流程,方便接网手续办理,确保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保障性并网项目“能并尽并”;要统筹做好新能源与配套送出工程的统一规划,考虑规划整体性和运行需要,优先由电网企业承建可再生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满足可再生能源并网需求,确保工程与电源建设的进度相匹配。
七、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各市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纳入全省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期内,未经我委和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将项目股权、相关权益转让给其他投资主体。项目实施中,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发生改变,应向项目核准(备案)机关提出申请,重新办理相关手续。要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报送要求,按月及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为促进行业有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八、申报时间与报送要求。各市参照省级竞争配置办法对项目进行初审后,按照所分配的申报建设规模,填写申报信息表(详见附件3),于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我委,我委将会同省级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审核完成后,聘请行业、电网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打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综合确定我省2025年保障性并网项目。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2025年省级不受理各市延期申报。
附件: 1.陕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
竞争性配置办法.
2.陕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各市申报规模表.
3.陕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信息表
附件1
陕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办法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确保我省风电、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 598号)和陕西省2024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生产责任权重和2025年预期目标等要求,现就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项目类型
集中式项目(陆上风电、普通光伏),分布式项目(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
二、申报企业基本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依法备案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二)为进一步降低非技术成本,提高项目建设进度,本次竟争配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申报企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虚假坐标范围、测风资料、业绩、可研等内容),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且不得参加以后年度申报。
(四)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在陕西省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五)申报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 为贯彻国家竞争配置建设规模的要求,市级不得将建设规模授予单一投资主体。纳入全省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一个集团公司(含所有下属公司)配置项目总规模不超过全省总规模的20%。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初审
申报企业通过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向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1. 1.3).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核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提纲编制,企业是否满足申报基本要求,是否出具相关承诺,并按照明确申报容量向我委报送。各市(区)报送的项目建设规模不得超过省级明确的建设规模。
(二)联合评审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将根据企业提供的四至坐标,对项目符合用地用林用草政策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进入专家评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我委将成立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打分,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签署书.面意见,评审过程全程接受监督(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2).
(三)审定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并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确认后,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公示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等。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意见。
(四)公布方案
通过公示后,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形成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通过文件形式正式印发实施。
四、其它要求
(一)分散式风电项目应符合《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18] 30号)的有关要求,单体规模不超过5万千瓦(不含).
(二)申报项目得分相同的,优先考虑用地用林用草落实情况得分较高的项目。用地落实情况得分相同的,优先考虑申报企业省内业绩较高的项目。
(三)申报企业为合资公司的,企业资产、业绩按照股权比例加权得分。
(四)纳入全省年度开发建设的项目,除延安外,各市分散式风电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总规模,不超过各市配置项目总规模的5%。
(五)纳入全省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上网电价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有关电价政策执行。
附件: 1.1陕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申报材料编制提纲
1.2 陕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竟争性配置评
分细则
1.3有关意见和承诺函模板
附件1.1
陕西省2025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中报材料编制提纲
一、申报企业情况
申报企业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净资产、企业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1.1 投资能力。提供经审计的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表内容应清晰、数字可辨认。
1.2 业绩情况。提供截至2024年底国内、省内已建成并网风电,光伏项目的装机容量,包括发电业务许可证、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业绩证明材料,形成表格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申报方案
2.1 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土地性质、接入情况等。
2.2前期工作情况。根据项目初步技术方案和风资源评估(光伏用地租赁)前期工作情况。
2.3 支持性文件。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支持项目建设的说明:县级自然资源、林草、环保等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文件。
2.4申报企业承诺。企业关于本年度申报项目情况的建设承.诺函。
三、申报有关要求
3.1申报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提纲编制,确保申报材料简洁、清晰。
3.2以项目公司名义申报的,须提供在陕最高投资主体(或集团公司)的授权:
3.3企业在编制申报材料时,须在目录后附上自评分表并注明对应内容及页码。
3.4光伏项目须提供用地范围、风电项目须提供风机点位坐标( KML/KMZ/SHP等矢量格式)。
3.5申报材料按照项目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封面,目录和自评分表加盖公章,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1份(U盘)。
附件1.2
陕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细则
采取综合评分方法,通过竞争性配置,对拟参与我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企业投资实力、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企业技术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分,遴选确定入选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指标及分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