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5 年广西电力市场政府授权合约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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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链接:广西历年新能源发电投资建设与运营数据统计

报告链接:广西新能源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5版)



覆盖范围为:防城港红沙核电1号、2号、3号、4号发电机组,以及广西电网地市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管的集中式风电(不含海上风电)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统称新能源发电)。按交易单元执行合约机制。


经与区内新能源发电企业充分研究协商,绿电合约价格为375 元/兆瓦时,常规合约价格为 360 元/兆瓦时,2024 广西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电量政府授权合约价格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为 0.38 元/千瓦时。


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广西共组织29批次绿色电力交易,累计成交电量50.79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464.85元/兆瓦时(含环境溢价)。其中,平均电能量价格447.80元/兆瓦时,平均环境溢价17.05元/兆瓦时。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5年广西电力市场政府授权合约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广西电网公司,广西电力交易中心: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保障我区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合理收益,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推动构建有效防范和应对能源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风险机制,确保广西电力市场由短周期现货结算试运行向连续现货结算试运行平稳过渡,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广西实际,经充分会商核电、新能源发电企业等相关主体,现就2025年广西电力市场政府授权合约机制(以下简称合约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约机制覆盖范围

防城港红沙核电1号、2号、3号、4号发电机组,以及广西电网地市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管的集中式风电(不含海上风电)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统称新能源发电)。按交易单元执行合约机制。

二、合约机制执行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后续将结合合约机制执行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推动形成保障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合约价格

(一)核电

核电政府授权合约价格(以下简称核电合约价格)按月确定。标的月核电合约价格按照标的月正向交易均价与核电合约价格基准值孰低原则确定。其中:

标的月正向交易均价为广西电力市场批发交易用户市场交易计划(不含绿电交易计划,仅包含批发交易用户向发电企业购电达成交易的交易计划,下同)的加权平均价格。

红沙核电1号、2号机组合约价格基准值区分发电利用小时数7000小时及以内电量和超7000小时电量,7000 小时及以内的电量按桂发改价格〔2019]524号核定的上网电价执行,超7000小时的电量按300元/兆瓦时执行;红沙核电3号、4号机组合约价格基准值全电量按桂发改价格函〔2023]612号明确的临时上网电价执行。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1。

(二)新能源发电

新能源发电政府授权合约价格分为绿电政府授权合约价格

(以下简称绿电合约价格)和常规电能量政府授权合约价格(以下简称常规合约价格),按年确定。

经与区内新能源发电企业充分研究协商,绿电合约价格为375元/兆瓦时,常规合约价格为360元/兆瓦时。

四、执行电量

各交易单元执行电量为该交易单元的全部上网电量。五、对标价格

新能源发电对标价格分为常规电能量交易电量政府授权合约对标价格(以下简称常规对标价格)和绿电交易电量政府授权合约对标价格(以下简称绿电对标价格)。核电对标价格参照常规对标价格执行。

在电力现货市场未开展全月结算试运行或未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期间,常规对标价格为标的月正向交易均价;绿电对标价格为标的月广西电力市场批发交易用户绿电交易计划(含绿证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

电力现货市场全月结算试运行或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期间的对标价格另行确定。

六、政府授权合约差价费用

核电和新能源发电企业结算费用由市场化结算费用和政府授权合约差价费用相加组成。市场化结算费用按照广西电力市场相关规则执行,政府授权合约差价费用按月结算。

(一)核电

核电政府授权合约差价费用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1。

(二)新能源发电

新能源发电政府授权合约差价费用由参与广西绿电交易产生的政府授权合约差价费用(以下简称绿电合约差价费用)和参与常规电能量交易产生的政府授权合约差价费用(以下简称常规合约差价费用)组成,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2。

七、其他事项

(一)请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按照相关市场规则和本通知要求做好政府授权合约差价费用结算工作及市场信息披露。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要及时向我局报告。

(二)本通知涉及价格的单位为元/兆瓦时,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三)本通知涉及相关参数可视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如遇政策变动,按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文件执行。

附件:1. 2025年核电政府授权合约计算方法

2.2025年新能源发电政府授权合约计算方法

附件1

2025年核电政府授权合约计算方法

一、核电合约价格基准值

红沙核电1号、2号机组合约价格基准值=[7000 x p+(h- 7000 ) x p]/h。其中,p为桂发改价格〔2019]524号核定的上网电价,p为300元/兆瓦时;h= max ( h,7000 ),h为合约机制执行期机组预计发电利用小时数。2025年约定h=7300小时。

红沙核电3号、4号机组合约价格基准值暂按桂发改价格函[2023]612号明确的临时上网电价执行。

二、核电政府授权合约差价费用

当核电对标价格≥核电合约价格×(1+k主)时,政府授权合约差价费用=执行电量×[核电合约价格×( 1+kr)–核电对标价格]。

当核电对标价格<核电合约价格×(1- k)时,政府授权合约差价费用=执行电量×[核电合约价格×( 1 - k下)–核电对标价格]。

其他情况,政府授权合约差价费用为0。三、核电政府授权合约浮动系数

核电上下浮动系数:k暂定为0,k暂定为0.1。

附件2

2025年新能源发电政府授权合约计算方法

一、绿电合约差价费用

当绿电对标价格≥绿电合约价格×( 1+k上)时,绿电合约差价费用=该交易单元在标的月广西绿电交易中绿证结算对应电量x[绿电合约价格×(1+h上)-绿电对标价格]。

当绿电对标价格<绿电合约价格×(1 - k )时,绿电合约差价费用=该交易单元在标的月广西绿电交易中绿证结算对应电量×[绿电合约价格×( 1- k下)–绿电对标价格]。

其他情况,绿电合约差价费用为0。

二、常规合约差价费用

当常规对标价格≥常规合约价格×(1+h上)时,常规合约差价费用=(执行电量-该交易单元在标的月广西绿电交易中绿证结算对应电量)×[常规合约价格×(1+k上)–常规对标价格]。

当常规对标价格<常规合约价格×(1 - k )时,常规合约差价费用=(执行电量-该交易单元在标的月广西绿电交易中绿证结算对应电量)×[常规合约价格×(1 - k)–常规对标价格]。

其他情况,常规合约差价费用为0。三、新能源发电政府授权合约浮动系数

新能源发电上下浮动系数:k上暂定为0,k 暂定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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