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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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根据《辽宁省2024年度海上风电建设方案》精神,制定本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

  一、配置范围

  本次竞争性配置范围为辽宁省海上风电规划中位于丹东的省管海域DD1和DD2项目,装机容量分别为150万千瓦和200万千瓦,总容量350万千瓦,均在丹东市登陆。

  二、基本要求

  (一)申报企业以单一投资主体参与,可以选择由集团公司(一级公司,下同)或下属唯一一家子(分)公司参与本次竞争性配置。如以子(分)公司名义申报,须获得集团公司唯一性书面授权。

  (二)申报企业具备海上风电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经验。

  (三)申报企业资信良好,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三、竞争性配置文件获取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争性配置的申报企业,在本公告发布后,可在2025年1月14日-15日9:00-17:00期间,到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集团唯一授权证明(见附件1);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2);

  (四)申领人员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五)保密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3);

  (六)国内海上风电建设运营业绩证明文件。

  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需逐份加盖公章。

  四、申报文件编制和提交

  完成报名的企业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封面、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企业需按照工作文件要求编制申报文件,完成组卷、装订、密封后,于2025年1月20日9:00—12:00提交至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纸质版5套、1正4副,电子版1套)。

  五、有关要求

  (一)企业严重失信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相关信息将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二)申报企业对本次竞争配置负有保密义务,配置性文件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扩散(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移动网络、纸质、媒体等方式),否则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昕明 联系电话:0415-2866033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银河大街108号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09室(能源科)


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4日

  

附件1

集团授权唯一性证明

致: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针对丹东市“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作为总部设在(集团所在地址)(集团公司名称),在此以集团的名义授权(申报企业名称)为本集团唯一投资主体参与此次丹东市“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唯一使用本集团数值类指标。


集团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公司名称)____________授权,由本人代为申领丹东市“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文件。


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企业(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保密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代表授权单位在此承诺,严格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申领所得的全部竞争性配置材料仅用于本次竞争性配置工作,若因本人或授权单位导致竞争性配置文件泄露的,本人及授权单位愿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授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