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新洲区关于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投资主体评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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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湖北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运营数据统计》


链接:《湖北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链接:《湖北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链接:湖北省风电设备升级改造、退役市场发展与投资前景预测调研分析报告



根据《湖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拟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投资主体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审项目情况

    召开投资主体评审会,优选一家投资主体,在新洲区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策划一批环境友好、集约用地的风电项目,总建设规模原则上不超过7万千瓦,布点6—9个行政村,单个村不超过2万千瓦。

二、投资主体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次评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符合《省能源局关于2023年新能源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32)的支持范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资主体,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评审;

5)已参加湖北省其他试点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投资主体,其关联企业包括省级企业及其参股单位、控股单位和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参加本次评审

6)本次评审不接受联合投资体参加。

三、评审程序

   1参加评审的企业按照申报文件格式(附件1),提前准备并打印7份申报文件,带至评审会召开现场

   2评审会上,针对鄂能源新能20232的支持范围,对参加评审的企业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现场递交申报文件;

   (3)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对各自申报情况进行现场汇报(每家企业的PPT汇报时长小于15分钟),由评审会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文件进行现场审核并评估打分;

   4评分结束后,按照计分规则,计算出各家企业的综合评估分数,择优选出一家投资主体;

   (5)评审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确保本次项目评审公平、公正、公开。

四、时间及地点

  1评审会时间:20241210上午9

  2评审会地址:武汉市工程咨询部有限公司61号会议室

五、其他要求

    各投资开发企业要依据湖北省新能源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突出企业自身优势,开展申报工作,加强行业自律,避免恶性竞争。

    本公告由新洲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