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省管海域7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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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辽宁营口市省管海域7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本次竞争性配置范围为辽宁省海上风电规划中位于营口市省管海域的Y1和Y2场址,装机容量分别为15万千瓦和55万千瓦,整体一次性开展竞争性配置。


营口市省管海域7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市省管海域7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辽宁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的复函》(国能综函新能〔2024〕45号)《辽宁省2024年度海上风电建设方案》(辽发改能源〔2024〕 690号),制定本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

一、竞争性配置项目

本次竞争性配置范围为辽宁省海上风电规划中位于营口市省管海域的Y1和Y2场址,装机容量分别为15万千瓦和55万千瓦,整体一次性开展竞争性配置。

二、基本要求

(一)参与竞争性配置的企业可以是集团公司(一级公司)或其下属唯一一家控股子(分)公司。如以子(分)公司名义申报,须获得集团公司唯一书面授权。

(二)企业须在全国范围内具备一定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能力和运营管理经验。

( 三)申报企业资信良好,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三、竞争性配置文件获取

有意向参与竞争性配置的企业,应在2025年1月3日上午11点前(北京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提供以下文件。

(1)报名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集团唯一授权证明(见附件1,需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见附件2,需加盖公章);(4)申领人员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5)保密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3,需加盖公章);( 6)国内海上风电建设运营业绩证明文件。

请企业申领人将以上材料电子文件、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发送至邮箱:2724345416@qq.com,邮件主题为“企业名称(全称)”,所提交的电子扫描件须逐份加盖公章。

企业提交文件经初步审核后,联系人将通过邮箱告知《营口市省管海域7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文件》领取地点和时间,申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至现场领取,逾期不予受理。

领取时间:2025年1月3 日,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具体以邮件通知为准。

领取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邮件通知为准)。

四、申报文件提交

企业需按照工作文件要求编制申报文件,完成组卷、装订、密封后,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9:00至12:00提交5套纸质版材料( 1 正4副)、1套电子版材料。

文件提交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邮件通知为准)。

五、有关要求

1.企业严重失信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相关信息将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2.申报企业对本次竞争性配置负有保密义务,配置性文件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扩散(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移动网络、纸质、媒体等方式),否则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邓先生0731-85072177

梁先生0417-2998382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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