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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广东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广东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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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1310”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具体部署,发展农村能源产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要求
(一)总体目标。在农村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充分利用农村零散空闲土地,结合乡村振兴发展,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村企合作为形式,以利益共享为目的,以尊重村集体决策和村民意见为前提,开展驭风行动试点,力争在2025年底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建成后每个试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收入得到提高,项目所在乡村的基础设施和风貌得到改善。
(二)试点范围。综合本地风资源条件、电网接入、土地条件和地方积极性等因素,每个地市最多选择6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个行政村试点规模不超过20兆瓦,重点支持在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组团纵向帮扶支持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县,以及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定点帮扶的镇开展试点。
(三)项目选址。项目选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因素。确需占用高标准农田的,需符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340号)要求;且与居民生活区保持在1000米以上距离。
(四)环境保护。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在满足风电通用技术标准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生产、生活、生态可能带来的影响,鼓励采用适宜乡村环境的节地型、低噪音、高效率、智能化的风电机组和技术,提高安全防护要求,避让鸟类迁徙通道、集群活动区域和栖息地,做好水土保持和复绿等工作,积极融入乡村风貌,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五)配置储能。项目要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3]684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4]1075号)等有关要求配置储能。
(六)投资主体。综合考虑企业投资运营能力、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经验、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力度等因素,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1-2个投资主体,负责本市试点项目的建设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我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中具有帮扶任务的能源企业。
(七)实施模式。试点项目应采取“村企合作”模式,村集体可依法依规利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土地使用权作价、农户集资等方式入股;试点项目应实行“利益共享”,项目建成运行后村集体增收每兆瓦每年不得低于2万元(具体增收金额根据各村试点规模计);鼓励投资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统筹农村能源开发与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发展。
二、组织实施
试点工作按照“省督导、市统筹、县(市、区)实施”的原则,科学谋划、合理论证,精心组织、稳步推进试点工作,防止—哄而上,
(一)编制试点方案。各市要指导试点县(市、区)按照省工作方案所附编制大纲(见附件)要求,编制各县(市、区)试点方案,需明确试点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主体、建设条件落实、运营管理模式、收益分配和管理机制,以及方案实施和后期监控服务管理等内容。
(二)申报试点方案,各地市组织对县(市、区)上报的试点工作方案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形成本市试点工作方案,并按要求报送省能源局。
(三)审核公布试点方案。由省能源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电网公司对各地市上报的试点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将符合试点要求、试点条件较为成熟的有关市试点方案纳入全省试点范围,下达全省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清单,并抄送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四)实施试点方案。省能源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统筹做好全省驭风行动试点有关工作,指导有关市按照各市申报的试点方案组织实施,并视试点推进情况对全省试点项目清单进行滚动调整,组织对试点项目进行验收抽查等;有关市要履行项目属地管理职责,对纳入全省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清单的风电项目依法依规予以核准,并做好要素协调服务工作,督促项目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建设、及时组织验收。
(五)跟踪评估试点。有关市要督促开展试点的县(市、区)动态掌握项目收益共享落实情况,并将有关情况于每年6月、12月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能源局。省能源局于每年12月底前将全省驭风行动实施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和农业农村部,抄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并将具体项目信息抄送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开展建档立卡;在“十五五”初组织开展试点评估,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方案意见。
三、政策支持
(一)优化审批程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为驭风行动提供“一站式”服务,依法依规加快办理项目核准、用地、环评、电网接入、水保等相关手续。
(二)依法办理用地。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地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零散土地。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鼓励以租赁方式获得。
(三)保证并网消纳。试点项目以就近消纳为主,鼓励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配电系统设施接入;电网企业要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及配电网建设力度,保障项目应并尽并。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四)加强金融支持。鼓励各地积极落实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金融优惠政策,对驭风行动的风电项目在利率、融资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
附件
XX县(市、区)驭风行动试点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
地理位置、土地规模、生态环境现状、人口及分布、下辖村集体近三年收入情况、集中连片特困村情况等。
(二)本县新能源生产及消费情况
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情况、风能资源禀赋、土地条件、电力系统及市场条件、全县用电量及负荷情况、各电压等级变电站的情况、县域内大型用电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三)本县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二、项目概况
(一)试点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地点、装机容量、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敏感性因素初步排查、项目布局及建设时序、风电机组选型初步方案及机位点布置、消纳和接入系统方案、预计施工方案及工期安排、初步测算的经济效益分析、收益分配机制、乡村振兴实施效果;项目布局要合理,每个行政村试点总规模不超过20MW、每个市试点总规模不超过120MW .
(二)试点项目投资运维主体优选情况,投资主体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情况等。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
(四)项目建设时序安排,运营维护方式等。
(五)村集团同意项目建设的支撑性文件,如村集体的集体决策材料、村名代表签字等。
三、推进思路
说明具体实施模式,如村企合作、土地作价入股、收益分成等具体合作路径等。提出具体实施步骤,说明推进过程中的有关要求。
四、保障措施
( 一)县级政府协调推进和后期监控管理工作情况。
(二)经县级政府同意的项目收益分配情况,需提供企业制定的项目收益分配具体方案,承诺村集体的最低年收益。
(三)项目选址落实生态环保要求情况。
(四)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