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黑龙江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黑龙江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黑龙江省工业强省建设规划(2019-2025年)》(2019年7月)
推进风电机组产品标准化、系列化和型谱化,重点发展1.5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发展风电增速箱、主控系统、变流器及风力发电装备铸件、液压件、变压器、电缆等零部件。打造大型风电基地,开展分散式风电试点示范。
推进新能源下游应用。探索新能源联动使用新模式,探索推广“光热—沼气—生物质压缩燃料”互补联动供能模式,提高使用效率。依托风电场、企业、厂矿、大型农场和养殖场,将风电发电集群、生物质燃料发电集群和消费集群进行智能化网络连接,建立国内领先的风电—生物质燃料发电微电网综合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国投生物能源在北安、海伦、大庆、富锦、鸡东等地燃料乙醇项目,中粮生化燃料乙醇项目,鸿展生物在桦南、双鸭山的燃料乙醇项目,万里润达燃料乙醇项目,国信通新能源与通信产业基地项目。
2、《黑龙江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2021年9月)
可再生能源。开展适于北方气候特点的风资源评估、抗结冰、风电机组及垂直轴微风发电系统、分散式风电接入、风力制热与存储、大功率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设计与优化、太阳能高效储备、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设计和制造、高性能太阳能电池设计和制造、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开发、地面物探、砂岩热储回灌、尾水处理、高效套管换热等关键技术的研究。
3、《黑龙江省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2022年6月)
以哈大齐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带和以佳木斯市为中心东部四煤城地区现代化新能源产业集群为重点,推进中车集团年产300台(套)风电装备、隆基股份年产1GW光伏组件等项目建设,建设省东部新能源装备产业制造基地,利用盐碱地、采煤沉陷区、废弃工矿用地等开发建设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因地制宜在农(牧)区、边境地区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4、《关于黑龙江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2月)
实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程,推进分散式风电+电储热等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清洁供暖示范城市建设,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75%。
二、吉林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吉林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吉林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吉林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1月)
“十四五”期间,稳步推进白城地区特高压直流配套风电基地建设,扩大西部白城、松原、四平双辽本地消纳风电规模。在中东部地因地制宜开展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
2、《关于印发“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专项规划的通知》/《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发展规划(221-2030年)》(2022年4月)
在长春、吉林、松原统筹考虑风能资源、接入条件、用电负荷等情况,加大分散式风电接入规模。
3、《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8月)
中部重点开发生物质能源和分散式风光资源,形成低碳消费核心区。
持续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在资源禀赋好、具备建设用地和接网条件的行政村鼓励分散式新能源开发,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助力乡村振兴。
在长春、吉林、延边等中东部地区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实现风电灵活开发、就近并网。力争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2200万千瓦。
4、《吉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3年5月)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绿电园区、经济开发区、废弃油井及周边地区开展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
5、《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2023年8月)
在长春、吉林、延边等中东部地区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散式光伏和农光互补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实现新能源灵活开发、就近并网。
三、辽宁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辽宁省风电投资建设与运营数据统计(装机容量、发电量、上网电价、利用小时数、利用率)
链接:《辽宁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辽宁省海上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辽宁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2020年)文件未公开
2、《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22年1月)
风电产业。积极推进辽西北和贫困地区风电场建设,按集中与分散并举、陆地与海上齐进的原则布局新增风电,鼓励风电就地消纳。
鼓励工厂、园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发展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3、《关于全省2024年度第一批拟列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计划项目清单的公示》(2024年2月)
计划项目清单共包含14个风电项目,规模共计165.95MW。
4、《关于全省2024年度第二批拟列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计划项目清单的公示》(2024年5月)
建设计划项目清单共包含10个风电项目,规模共计114.3MW。
四、内蒙古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内蒙古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链接:《内蒙古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1、《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年10月)
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继续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促进集中式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快速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和分散式风电,力争到2025年新增新能源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
2、《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2022年2月)
推进新能源分布式开发。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老旧城区改造,在公路沿线服务区和边坡、医院、学校、新建楼宇等地,鼓励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推进新能源发电自发自用和就地消纳。鼓励工业企业和园区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牧区建设“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电站,结合供电和供热需求推进风光农牧互补综合能源项目建设,鼓励自发自用,助力乡村振兴。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和鄂尔多斯市等地区,鼓励聚合可调节负荷资源、储能和分布式新能源,发展供需智能互动的虚拟电厂,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完善新能源就近消纳直接交易机制,破除制约分布式发电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因地制宜在全区推进建设一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
高农村牧区绿电供应能力,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在偏远农村牧区和边境地区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电站,推广风光互补、农光互补供电系统,建设农村牧区新能源微电网。
3、《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2年3月)
因地制宜,优化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化发展方式。在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区,推动新能源基地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整体效益;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在用户侧就近利用。
积极推进分散式风电开发。在风能资源优越、土地资源紧缺、靠近负荷中心地区优先发展分散式风电,就近接入当地电网,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在农村牧区大力推进分散风电开发,创新风电投资建设与土地利用模式,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在偏远地区、电网薄弱地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场景,结合生态旅游、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民生改善工程,拓展分散式风电发展应用场景。
到2025年,多措并举累计建成分散式风电项目400 万千瓦。
4、《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2年3月)
优先在风能资源优越、土地资源紧缺、靠近负荷中心地区发展分散式风电。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进农村牧区分散式风电开发。
到 2025 年,累计建成分散式风电项目约 400 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约600 万千瓦。
5、《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3月)
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多场景融合发展。
积极支持利用工商业屋顶、空地发展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实现全额自发自用,按需配置新能源规模。
6、《内蒙古自治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6月)
坚持因地制宜。以农村牧区风能资源和零散空闲土地资源为基础,综合考虑农村牧区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条件、配电网承载力、用地政策、支持生态环保和生产运行安全等,统筹布局、科学确定“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项目规模和场址,确保项目建成后安全运行。
原则上每个旗县(市、区)试点项目总规模不超过50兆瓦,单个试点嘎查村项目规模不超过20兆瓦(开发区、移民示范区项目纳入所在旗县(市、区)统筹实施)。
五、山西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山西省风电投资建设与运营数据统计(装机容量、发电量、上网电价、利用小时数、利用率)
链接:《山西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链接:《山西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1、《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4月)
探索立体利用土地发展清洁能源模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
2、《山西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22年3月)
坚持本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重,集中式开发与分散式开发并举,规划建设基地示范项目,因地制宜推进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在工业园区、工业类开发区等负荷中心周边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建设。
3、《山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年3月)
探索立体利用土地发展清洁能源模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
4、《山西省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2022年4月)
构建绿色多元能源供给体系。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提升风电、光电规模。
5、《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9月)
积极推动风电分布式就近开发。①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负荷中心周边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分布式开发。②重点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合理利用山地丘陵等土地资源,在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进风电就地就近开发。③创新风电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大力推进乡村风电开发。④加快新技术应用推广,积极推进老旧风电机组升级改造,提升风能利用效率。“十四五”期间,新增并网分散式风电装机300万千瓦。
6、《山西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年1月)
全面推进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统筹风光资源评估开发和国土空间约束,加快建设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重点建设晋北风光火储一体化外送基地、忻朔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晋西沿黄百里风光基地、晋东“新能源+”融合发展基地、晋南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统筹风光资源禀赋和消纳条件,优化风电光伏布局和支撑调节电源,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创新推广“光伏+”产业模式,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重点推进26个国家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探索“板上发电、板下种植养殖”光伏立体发展模式,开展采煤沉陷区、盐碱地、荒山荒坡等光伏基地项目建设,打造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
7、《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2023年1月)
全面推进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统筹风光资源开发和国土空间约束,加快建设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重点建设晋北风光火储一体化外送基地、忻朔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晋西沿黄百里风光基地、晋东“新能源+”融合发展基地、晋南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创新推广“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充分利用高速公路边坡等沿线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广“板上发电、板下种植养殖”光伏立体发展模式。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开展风能、太阳能功率预报,有效降低弃风弃光。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000万千瓦左右,2030年达到1.2亿千瓦左右。
8、《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3年2月)
推动分散式风电就近开发,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风电下乡入景计划。从2023年开始,每年选择2-3个左右乡镇,利用各类农村闲置集体土地开发建设分散式风电帮扶小镇,新增发电装机100万千瓦左右。创新风电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以县域为单元大力推动乡村风电开发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重点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合理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荒山丘陵、采煤沉陷区及周边地区等土地资源,因地制宜推进风电就地开发、就近消纳。拓展风电应用场景,推进风电与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相结合。(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风电技改扩容计划。到2025年,持续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风电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新增发电装机100万千瓦左右。积极推进存量风电项目技改扩容,科学、合理、有序开展老旧风场更新换代工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有关管控要求,充分挖掘老旧风场土地、风能资源潜力,充分释放存量项目资源潜力。鼓励开发企业、设备厂商等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研究,形成有利于老旧风场更新规模化实施的市场开发模式和金融创新机制,推进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山西省电力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3年3月)
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高比例、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应用。加快实施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实施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开发利用。
稳步推进风电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重点推动晋北、晋西等地区优质风资源区域风电项目开发,合理开发中南部等丘陵和山区较为丰富的风能资源。开发模式由基地规模化开发为主向集中式+分散式并举发展,推动引导风电逐渐从大规模集中开发向分散式转型。到 2025 年,风力发电装机力争达到3000 万千瓦。
10、《山西省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总体方案》(2024年6月)
以市为单位,各市选取2~5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的县,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乡村振兴风电项目,每个市不超过20万千瓦,每个县不超过5万千瓦,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万千瓦,全省规划下达乡村振兴风电项目规模200万千瓦左右,力争2026年底建成。
六、河北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河北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河北省海上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河北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科学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年9月)
坚持集中式开发与分布式开发相结合。发挥区域资源优势,重点抓好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规模化开发,打造多个具有代表性的示范工程;在其他区域鼓励因地制宜、多元化开发利用,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形成集中开发与分布式利用并举的新模式。
2、《关于河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1月)
加快风电光伏项目高质量开发建设,利用现有居民房屋、公服建筑、工业园区等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合理利用零散土地资源探索分散式风电,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开发。稳步推进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
3、《河北省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2024年6月)
2024年,启动一批具有丰富屋顶、闲散空地资源和较好电力消纳能力的开发区,开展分布式新能源建设试点,力争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创新示范工程30个左右。
2025年,在第一批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再次启动一批试点,力争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装机200万千瓦以上,创新示范工程60个左右。
七、北京市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北京市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北京市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2022年4月)
提高本地开发利用水平。推进青灰岭等集中式风电项目扩建扩容,在产业园区、农村地区试点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
2、《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2022年5月)
探索风力发电应用新模式。结合低碳园区、零碳村庄等应用场景,试点推进分散式风电应用。到2025年,全市新增风电装机11万千瓦,累计达到30万千瓦。
3、《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3年6月)
坚持生态优先,加强风貌管控,创新风电建设模式,在充分开展前期论证,避免对居民、生态、景观产生影响的前提下,在中心城区以外的低碳园区、工业厂房等场景,试点推进风电分布式就近开发。科学有序推动青灰岭集中式风电项目在周边区域扩容。积极推进老旧风机改造升级,提升发电能力。到 2025 年,全市风电装机规模达到 30 万千瓦。
组织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工程,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供暖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并结合分散式风电、沼气发电应用建设多能互补系统。
八、天津市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天津市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天津市海上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天津市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天津市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实施方案( 2016-2030 )》(2017年7月)
根据我市风能资源分布特点,优化发展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鼓励对低风速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分布式小型风电。
开展风电机组大型化、智能风电等创新技术研究,推动海上风电和低风速风电技术攻关。
2、《天津市分散式接入风电发展规划(2018-2025年)》(2018年10月)
2020-2025年,分散式风电新建装机容量力争达到37万千瓦,总装机容量达到57万千瓦。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风能资源、能源需求、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优先开发消纳条件好的区域,确保分散式风电健康、有序发展。
消纳优先,就地利用。优化电源布局,合理控制开发节奏,完善电力交易机制,确保优先消纳,强化政策引导,形成有利于风电消纳的体制机制。
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紧密结合城市规划和风资源条件,综合考虑接网、环保、土地等关键因素,优化系统配置,发挥分散式风电开发的灵活性优势。
创新驱动,开放合作。创新分散式风电政策环境和机制,支持分散式风电技术研发、设备生产、工程建设及运营,鼓励与其他分布式能源融合发展,建立促进分布式能源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3、《天津市新能源产业“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年9月)
依托风电光伏新能源智能电站一体化建设项目,大力培育“风光储”“光储充”新业态,开展分散式风电+储能、分布式光伏+储能等领域研究和应用,推进中新生态城集中式储能电站、中海油集团海上平台储能项目建设,加速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布局,建设风光储互补的新能源微电网,提高区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实现储能技术与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系统集成和互补利用,促进分布式能源发电与储能融合发展。
4、《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12月)
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促进风能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带动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到202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
以滨海新区等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发陆上风资源,加快推进大苏庄、小王庄、东棘坨等一批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依托自有建设用地,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促进风电就近消纳利用。创新风电发展方式,结合储能设施建设,推进规模化风电开发;发挥风能资源分布广泛和应用灵活的特点,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风电消纳,促进风电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5、《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8月)
有效利用风能资源,结合区域资源条件,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
九、山东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山东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山东省海上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山东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山东省分散式风电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5月)
依据全省能源发展总体战略,以提升风能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促进分散式风电规范协调有序发展为主线,以风资源、土地、电网接入与消纳、环保等要素为核心,尊重市县实际,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的规划布局和开发建设,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为促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关于协调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2020年2月)
(1)各县(市、区)制订的分散式风电规划应遵照《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分散式风电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与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电网建设等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并做好与当地“十四五”新能源规划的统筹,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规划应当明确项目布点位置、建设规模、建设时序,并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市级专题论证中,电网企业应基于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能力,对规划进行容量和布点优化,确保规划项目可落地实施。规划发布后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滚动修编。
(2)开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可使用自有建设用地,也可租用其他单位建设用地,项目应满足《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其他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严禁将集中连片的风电项目拆分为多个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
(3)在一个并网点接入的风电容量上限以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为前提,统筹考虑各电压等级接入总容量。对于个人或企业投资建设小容量且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电网企业应简化项目并网申请程序,优先做好并网方案制定和咨询服务。
3、《山东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2023年4月)
鼓励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
4、《关于开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2023年9月)
鼓励建设“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散式风电项目,打造就地就近消纳新模式。
5、《2024年全省能源转型工作要点》(2024年2月)
加快推进首批陆上集中式风电核准开工,适时启动第二批项目开发建设。有序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开展现役风电场改造升级试点。全省风电在运装机达到2700万千瓦左右。
6、《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2024年5月)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加快实施省管海域项目,积极开展国管海域项目前期工作。安全有序推进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建设,推进海阳核电二期、石岛湾扩建一期等工程建设。加快国家第三批大基地清单项目建设,积极推动鲁北风光基地具备条件的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加快推进首批陆上集中式风电核准开工,有序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
十、江苏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江苏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江苏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江苏省海上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江苏省环境基础设施三年建设方案(2018-2020年)》(2019年4月)
以分布式为重点,有序推进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展,加快推进分布式能源市场化交易以及多能互补等各类国家和省级试点,促进能源供需实时互动、就近平衡、梯级利用。
2、《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2022年6月)
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与因地制宜、分散式发展并举,优先开发本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
3、《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暂行)》(2024年3月)
积极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产业园区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按照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积极扩大绿色电力占比
4、《关于规范我省陆上风电发展的通知》(2024年6月)
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创新应用场景,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前提下,在工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老旧油气田等用电量大、消纳条件好且风能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分散式风电建设,匹配相关场景绿电需求,助力关联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以村为单位、村企合作为主要形式、利用农村地区零散空闲土地建设的分散式风电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要求执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安徽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安徽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链接:《安徽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2021年3月,《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建设并举,有力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展。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发挥抽水蓄能资源优势,推进长三角千万千瓦级绿色储能基地建设。多元高效利用生物质能。
2022年4月,《安徽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广风力发电: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建设,持续开展分散式风电建设。分散式风电:重点探索在淮北、亳州、淮南、滁州等市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建成并网贵池区乌沙镇、定远县范岗乡等分散式项目。
2022年6月,《安徽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坚持集中式和分散式相结合的模式,推进风电健康发展。
2022年6月,《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提出,坚持集中式和分散式相结合,推进风电建设。
2024年5月13日,《安徽省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方案(试行)》提出,在能源侧,重点是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设施,应用新型储能、蓄冷、蓄热等先进技术。优先考虑园区所在城市区域内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提高园区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电、空气源热泵、生物质热源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
十二、浙江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浙江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浙江省海上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浙江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2021年5月)
有序发展风电,重点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打造“海上风电百万千瓦级应用基地+海洋牧场”发展新模式,适度兼顾发展陆上分散式风电。
2、《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5月)
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充分利用我省沿海沿江滩涂、工业园区和火电厂区空地等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同时试点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研究点对点电源直供模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国家“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启动老旧风电场技术改造升级。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鼓励业主单位通过技改、置换等方式,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机组技改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
3、《浙江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2022年12月)
创新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机制。建立农村大面积使用清洁低碳可再生能源新模式,以分布式光伏整县开发为抓手,推进农村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风电建设,积极探索海洋能在海岛能源供给和海洋水产养殖电力供应方面的推广应用,引导浅层地热能利用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农村普及推广。探索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经营模式,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专业化企业共同投资经营项目,培育一批清洁能源产销者,推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加强农村电网技术、运行和电力交易方式创新,支持新能源电力就近交易,为农村公益性和生活用能以及乡村振兴相关产业提供低成本绿色能源。完善规模化沼气、生物天然气、成型燃料等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机制。
4、《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3年2月)
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鼓励工厂、园区加快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进一步加大煤、油等化石燃料锅炉淘汰力度,推动工业园区开展集中供热、供气。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
5、《浙江省水泥工业高质量发展暨碳达峰行动计划(2022-2025年)》(2023年3月)
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水泥企业生料均化库、车间等大型建筑屋面,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储能电站,鼓励工厂、园区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探索实施燃料替代,加快研发氢能、电能煅烧水泥熟料新工艺新装备,推动替代燃料高热值、低成本、标准化预处理,提升水泥工业燃煤替代率。推行分布式清洁能源及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推进多能高效的互补利用。
6、《2023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的通知》(2023年7月)
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项目。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导则,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探索深远海风电试点建设,支持分散式风电有序发展。
7、《浙江省推动新能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2023年9月)
支持新能源多元融合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型电力系统项目建设,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积极开展新能源与煤电联营。推进氢燃料电池在物流车、船舶、公交车、分布式发电等领域试点应用。
8、《浙江省风电装备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3年9月)
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充分利用我省沿海沿江滩涂、工业园区、火电厂区空地、抽水蓄能上水库附近等区域,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分布式风电项目,同时试点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研究点对点电源直供模式。启动老旧风电场技术改造升级,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鼓励业主单位通过技改、置换等方式,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机组技改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对分散式风电实施“能接尽接、就近接入”原则,确保项目并网消纳。
十三、江西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江西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江西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江西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2年1月)
推动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风电发展,有序推动农村能源消费向多元化、清洁化、低碳化转型。
2、《江西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2022年5月)
按照“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优先就近就地利用”原则,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高比例、高质量发展。
积极推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建设,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充分开发和就地消纳,提升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和消费水平,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替代,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空间。
3、《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7月)
大力推进光伏开发,有序推进风电开发,统筹推进生物质和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发展。
4、《江西省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开发工作指南(2022年)》(2022年8月)
优先发展类:优先发展具有资源节约、电网友好、生态融合、技术和模式创新、发展成果共享等突出特征的项目。具体包括:
(1)满足就近利用条件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和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在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允许的区域,利用满足安全规范的建筑物屋顶开发的光伏发电项目;
(3)提前落实配套用电负荷和调节性资源的多能互补、配置储能或其他可调负荷的光伏发电、风电项目;
(4)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尾矿库、灰场等场地,在不影响生态修复的前提下开发的光伏发电、风电项目;
(5)利用符合政策要求的土地,并按照省级有关部门明确的光伏复合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开发的“光伏+”综合利用项目;
(6)支撑新型太阳能电池、氢能等行业重大技术研究试点、示范应用的光伏发电、风电项目;
(7)利用高效光伏组件、低风速风机等先进设备,以及采用数字化、智能化先进技术,对项目建设质量、运行安全、生态融合性、电网友好性方面能够产生重要改进的创新型光伏发电、风电项目;
(8)结合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新基建等重大战略和重要工程,能够产生重要社会综合效益的光伏发电、风电项目。
5、《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2023年7月)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和企业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设施,控制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加强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等产品绿色设计、清洁生产,促进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降低回收利用难度,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6、《关于江西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2月)
合理有序安排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进一步提升管输天然气通达范围和利用水平,持续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和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稳步提升电网消纳可再生能源水平。
7、《江西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2024年8月)
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域农村地区,以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为主,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分年分批次有序实施。先期重点在电网有消纳空问或具备调节性能力电源的县(市、区)域开展试点,每个设区市统筹申报1-2个县,所在县不超过4万千瓦风电建设容量,后续结合试点实际逐步扩大范围,
力争用3-5年时间,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以下称千乡万村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200万千瓦左右,建成后实现村集体增加一定的收入。
十四、福建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因福建省自2018年开始暂停陆上风电核准,因此目前不鼓励发展陆地分散式风电,也未开展相关规划编制。
十五、上海市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上海市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上海市海上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上海市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青浦区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12月)
探索开展分散式风电的试点示范。一是探索应用微型风机。依托现有风电场应用技术,参照光电建筑一体化的形式,对部分有条件及需求的建筑或企业,探索发展小型风力发电与建筑一体化结合的建设模式。二是探索开展分散式风电试点。在避让生态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分散式风电与生态旅游、美丽乡村(含乡村振兴)、特色小镇等民生改善工程深入结合,与智慧城市、智慧园区等有效融合,积极探索工业园区因地制宜开展分散式风电和用户侧分布式风电建设。
2、《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5月)
市内非化石能源重点围绕风光布局,风电发展海上为主、陆上为辅,近海风电重点开发奉贤、南汇、金山三大海域,深远海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以东海域,陆上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浦东(含九段沙)、金山等沿江沿海区域,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光伏开发集中与分布式并重,集中式光伏重点推动渔光互补、水光互补、农光互补和交通领域光伏发展,主要布局在崇明、青浦、奉贤、金山、松江、嘉定和浦东等区域,支持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实施屋顶“光伏+”计划。
3、《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降碳“百一”行动计划(2022-2025)》(2022年6月)
优化制造业用能结构,全面排摸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现状及潜在资源,推动分布式光伏应装尽装,探索近海海上风电建设和陆上分散式风电建设布局及示范。
4、《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7月)
加快推进奉贤、南汇和金山三大海域风电开发,探索实施深远海风电示范试点,因地制宜推进陆上风电及分散式风电开发。到2025年,风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6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达到500万千瓦。
5、《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8月)
结合各区沿江沿海、工业、港口、旅游岸线区域资源,建设分散式风电。2025、2030年全市风电装机力争分别超过262、500万千瓦。
6、《金山区碳达峰实施方案》(2023年5月)
结合城镇规划及土地、电网条件,因地制宜开发陆上风电,探索在产业园区、沿海滩涂等区域示范建设分散式风电。
7、《上海化学工业区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3年6月)
推进园区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探索在化工区沿海、绿化带等区域安装风力发电机组,支持发展海上风电等项目,争取绿电资源纳入园区使用。支持绿色燃料的开发,加快推进生物航煤等项目。支持园区企业成立绿电采购联盟,强化绿电采购能力。
8、《关于印发上海市2023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2023年7月)
宝武清能1.68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宝山基地)示范项目。
9、《上海市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意见》(2024年5月)
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支持企业、园区实施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等一体化开发。
十六、河南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河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河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河南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2021年12月)
有序推动风能资源开发利用。按照最大保护、最低影响、适度开发的原则,规划建设高质量风电项目,打造沿黄百万千瓦级高质量风电基地。在电力负荷集中、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的地方,统一规划、协同开发分散式风电项目。
2、《河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22年7月)
发展工业绿色微电网,引导工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理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
3、《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3年4月)
科学引导分散式风电规范建设。在科学测算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油气矿井及周边地区,就地就近就负荷开发分散式风电。强化风电场建设的生态环境要求,提高建设标准,支持风电开发采取新技术、新模式,探索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与当地农业发展、村镇规划及人文景观相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4、《河南省优化工业电价若干措施》(2023年12月)
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和园区自建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尽量就近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增强经济效益。开展千企(园)绿电提速行动,选择1000家左右企业(园区),利用屋顶、厂区、园区等资源,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建设以分布式光伏为主,结合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氢能、智慧能源管控、负荷管理、绿色微电网等形式的综合能源项目。
5、《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4年3月)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风电和集中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开展“光伏+”公共建筑屋顶提速行动,建设一批规模化开发项目;实施地热能利用集中连片开发,建设郑州、开封、周口、濮阳4个千万平方米地热供暖示范区;加快加氢站、氢电油气综合能源站建设,打造郑汴洛濮氢走廊。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以上。
十七、湖北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湖北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链接:《湖北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2021年12月,《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出,在风能资源丰富区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在江汉平原、开发区等区域建设以就地消纳为主的分散式风电项目。
2022年4月,《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大规模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承载力、电网消纳特点,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多元发展和多能互补并行的发展模式。加快布局建设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构建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体系,提高能源供应效率和稳定性。大力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和风光水火互补开发模式。积极推进“光伏+”发展模式,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分别新增光伏发电、风电装机1500、500万千瓦,2025年光伏、风电发电总装机达到3200万千瓦,年发电量400亿千瓦时。
在襄阳、宜昌、荆门、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等风能资源丰富区,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支持已投运风电场扩容改造。
加快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在江汉平原、港口、开发区等区域,结合用电负荷需求和接入条件,建设以就地消纳为主的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光互补和风电+旅游等项目。鼓励创新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开展“田园风电”“景观风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分别达到2200、1000万千瓦。
2024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文件指出,鼓励在现有集中式风电场、光伏电站、储能电站等所在镇村投资建设充电设施;结合国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利用闲置非耕地、各类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中一体化建设农村充电设施,促进绿电就地消纳,实现有绿电的地方有“绿桩”。
2024年7月,湖北省能源局发布《湖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2024年,全省安排100万千瓦左右乡村风电建设规模,因地制宜选择100个村先行试点。每个地市(含恩施自治州)可申报一个试点县(市、区),每个试点县(市、区)原则上建设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天然林地等。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在满足风电通用技术标准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生产、生活、生态可能带来的影响,鼓励采用适宜乡村环境的节地型、低噪声、高效率、智能化的风电机组和技术,提高安全防护要求,积极融入乡村风貌,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八、湖南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湖南省出台的政策里,尚未有分散式风电市场的论述。
十九、广东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广东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广东省海上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广东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2021年7月,《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 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支持发展三代核电装备及技术, 加快研发四代核电产品, 强化核能综合利用。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因地制宜布局分散式陆上风电项目,发展大容量、抗台风、智能化风机整机及配件制造。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 发展高效薄膜电池、光伏逆变器、薄膜电池等成套生产设备。
2022年4月,《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适度发展陆上风电。结合资源条件,适度开发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的陆上风电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陆上风电。
2022年7月,《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专项规划》提出,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在风能资源较为丰富、远离居民生活区的区域审慎发展集中式陆上风电,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陆上风电。
2023年6月,《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因地制宜发展陆上风电和生物质能。在远离居民生活区且风能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适度开发集中式陆上风电,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陆上风电。
二十、广西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广西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广西海上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广西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6月)
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在具备条件的沿海港口码头等闲置土地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人口集中区等区域,因地制宜发展接入配电网及在园区配电网、微电网内就地平衡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优先鼓励部分或全部电量自发自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以县域为单位,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小容量、低电压等级的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加快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创新分散式风电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
2、《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8月)
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加快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3、《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12月)
坚持陆海并重,推进桂北、桂西、桂中等风能资源密集区陆上集中式风电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海上风电,打造广西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
4、《关于推进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9月)
分散式风电建设模式暂定为以下两类:第一类,即利用港口、码头、工业园区、高速公路两侧及服务区、废弃矿区等自有土地或用地红线范围内闲置用地开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装机总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兆瓦;第二类,即为积极稳妥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结合乡村振兴要求建设的乡村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6兆瓦。不属于上述类型的按集中式风电要求管理。
因地制宜、有序开发。统筹风能资源、土地、电网接入等要素,按照“分类开发、分步实施、就近消纳”的总体原则,科学制定本地区分散式风电开发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以电力系统接入和消纳能力确定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模和项目,成熟一批、建设一批。
5、《广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2022年10月)(2022年10月)
加快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小容量、低电压等级的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启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有序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
6、《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2024年5月)
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开发乡村分散式风电,统筹符合条件的农户屋顶、村集体场地等连片建设光伏,完善农村公路沿线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网络,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
二十一、海南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海南省出台的政策里,尚未有分散式风电市场的论述。
二十二、四川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四川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四川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关于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18年9月)
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四川电网除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和光伏扶贫项目以外的风电、光伏发电,丰水期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参照丰水期外送电平均价格进行结算,产生的价差空间用于实施丰水期居民电能替代政策。
2、《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11月)
(1)加强规划衔接。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应做好与《四川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凉山州风电基地“十四五”实施方案》的衔接,严格执行《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风电资源开发若干指导意见》(川发改能源规〔2021〕181号),落实分散式风电有关技术要求。纳入基地规划范围内的风电资源,应按照规模化、基地化、集约化原则集中式开发。
(2)明确有关技术要求。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和管理按照集中式风电项目有关规定执行,其建设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接入电压等级应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内消纳,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级电压等级电网反送电。
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应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配电系统设施,优先以T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电网。
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只能有1个并网点,且总容量不应超过50兆瓦。
在一个并网点接入的风电容量上限以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为前提,统筹考虑各电压等级的接入总容量。
(3)规范项目核准。分散式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评估后,由风电开发企业按照《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发〔2018〕23号)有关要求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报市(州)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核准时应出具省级电网企业电力消纳意见。
(4)加强监督管理。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要加强分散式风电建设条件、并网条件的审核,并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要求。
严格分散式风电建设条件。在已规划的集中式风电场址范围内不得建设分散式风电;严禁以分散式风电名义变相建设集中式风电站。凡不符合分散式风电条件的,电网企业不予办理接入手续、不得启动验收、不得并网发电。
严格落实分散式风电并网条件。分散式风电以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配电侧,不得擅自改接,不得升压外送。电网企业应完善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分散式风电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服务,为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企业应按照核准文件要求进行建设,严禁擅自扩大建设规模。项目核准后两年内不开工建设的,按照《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发〔2018〕23号)处理。项目开工以第一台风电机组基础浇筑为标志。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水保政策规定,环保水保措施不落实的,电网企业不予启动验收,不得并网发电。分散式风电项目质量监督、机组启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参照集中式风电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3、《 四川省" 十四五" 能源 发展规划》 (2022年4月)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重点推进凉山州风电基地和“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建设,规划建设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大渡河中上游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和盆周山区风电开发。 开展实证实验光伏发电基地、光伏储能试点项目建设,推进整县(市、区) 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 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在川西等高温地热资源丰富地区规划建设地热能利用示范项目。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按照国家规划安排做好核电厂址保护工作。支持乐山、成都、眉山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十四五” 期间新增风电 600 万千瓦左右、太阳能发电 1000 万千瓦以上。
4、《四川省“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2年5月)
科学有序推进凉山州以外攀枝花、泸州、广元、达州、巴中、甘孜、阿坝等地区风电开发,积极支持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场等分布式新能源发展。
5、《四川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22年5月)
多能互补,多元迭代。以水电为主,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实现多能互补、多元迭代新局面。
6、《四川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风电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6月)
项目核准。集中式风电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分散式风电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委核准。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根据国家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及电网接入条件,确定保障性消纳规模,由电网企业负责保障性收购。推动风电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具体实施时间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7、《四川省电能替代推进方案(2022—2025年)》(2022年12月)
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8、《四川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3年1月)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重点推动凉山州风电基地和“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基地规划范围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有序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
9、《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2023年10月)
风电资源分为分散式风电项目、集中式风电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指总容量不超过50兆瓦,接入电压等级为110千伏及以下,以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只有1个并网点,并在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内消纳,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级电压等级电网反送电的风电项目。集中式风电项目,指除分散式风电项目之外的风电项目。集中式风电项目应纳入风电发展规划。
二十三、重庆市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重庆市出台的政策里,尚未有分散式风电市场的论述。
二十四、云南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云南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链接:《云南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1、《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2022年3月)
加快构建多元化低碳清洁能源体系,建设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推动防城港、昌江、湛江等核电项目建设。
2、《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6月)
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制冷系统和冷链物流为重点,全面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推进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
3、《云南省智能光伏电站装备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2022年11月)
以开发区为重点,着力推进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实现厂房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集成应用,开展横向多能高效互补、纵向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建设综合能源系统。
4、《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2024年6月)
在具备条件的县(区)农村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分阶段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从示范试点起步,稳步推广,全面发展。
示范试点阶段(2024-2025年):在确保生态、用林用地能保障、用电下网比例高、用电负荷大、就地能消纳、接网条件好的区域开展试点示范。每个州市根据本方案要求优选2个行政村,按照国家要求每个行政村建设规模不超过20兆瓦,全省试点行政村总数不超过20个,总规模不超400兆瓦。
稳步推广阶段(2025-2030年):以“十五五”全省可再生能源规划确定目标为指引,在总结示范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稳妥,逐年推进,条件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坚决防止一哄而上,坚决防止“半拉子”工程。
全面发展阶段(2030年以后):具备条件、项目成熟的行政村,能建尽建,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更多惠及农村农民,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二十五、贵州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贵州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贵州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贵州省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年8月)
结合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划、电力发展规划、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专题研究成果、风光水火储一体化规划成果,考虑电网现状和近五年的发展趋势,平价条件下风电项目经济可行性,确定项目布局。分散式风电项目布局、开发优先考虑经济性;在项目经济性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在用电负荷集中区域,如贵阳市周边、遵义市周边等省中部、北部以及东北部地区布局。待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安顺市、黔南州罗甸和长顺等电力消纳送出受限区域消纳问题缓解后,再适度布局一批分散式风电项目。
我省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十四五”时期重点集中贵阳市、安顺市、黔南州、黔东南州4个市州,兼顾遵义市、黔西南州、铜仁市等其它地区。“十五五”及远期重点集中在安顺市、遵义市、铜仁市3个市州,兼顾贵阳市、黔西南州、六盘水市等其它地区。“十四五”时期,我省分散式风电项目主要集中在贵阳市的开阳县、白云区、修文县,遵义市的桐梓县、播州区、道真县,黔东南州的黄平县、三穗县,铜仁市的印江县、石阡县,黔西南州的望谟县、安龙县,毕节市的织金县、纳雍县,安顺市的紫云县和黔南州的贵定县。
我省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容量及布局 单位:万kW
序号 | 市(州) | “十四五” 重点项目 | “十四五” 储备项目 | 远期储备项目 | 市(州) 小计 |
1 | 贵阳市 | 8 | 4 | 4 | 16 |
2 | 安顺市 | 4 | 14 | 8 | 26 |
3 | 遵义市 | 5 | 4 | 10 | 19 |
4 | 毕节市 | 10 | 5 | 6 | 21 |
5 | 铜仁市 | 4 | / | 13 | 17 |
6 | 六盘水市 | / | 6 | 6 | 12 |
7 | 黔西南州 | 7 | 2 | 10 | 19 |
8 | 黔东南州 | 8 | / | 6 | 14 |
9 | 黔南州 | 4 | 15 | 7 | 26 |
合计 | 50 | 50 | 70 | 170 |
2、《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5月)
鼓励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线路,综合考虑资源、土地、交通、电网送出消纳以及自然环境等建设条件,开发建设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
3、《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11月)
按照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思路,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并举,依托大型水电站、现有火电厂、投运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建设乌江、南盘江、北盘江、清水江四个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以及一批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
4、《2024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1月)
在乡村合理布局建设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项目。
二十六、西藏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西藏出台的政策里,尚未有分散式风电市场的论述。
二十七、陕西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陕西省风电投资建设与运营数据统计(装机容量、发电量、上网电价、利用小时数、利用率)
链接:《陕西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链接:《陕西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1、《关于陕西省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的公示》(2022年11月)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12个29.5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按照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光伏相关要求进行核准(备案)后实施。
2、《关于陕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的公示》(2023年8月)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3个6.2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按照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光伏相关要求进行核准(备案)后实施。
3、《陕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3年2月)
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
4、《陕西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2024年7月)
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以县为单位,选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的行政村,在市级初审、省级审核推进的基础上,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每个村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力争2026年底前全容量建成投产。
二十八、甘肃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甘肃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链接:《甘肃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1、《“十四五”兰州经济圈发展规划》(2021年11月)
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形成分布式与集中式相结合、相融合的新能源发展格局。
2、《 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2021年12月)
全面推进高质量新能源生产基地建设.按照集中与分散并举、打捆送出与就地消纳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利用区域内风、光资源,重点推动建设以风电、太阳能发电为核心的新能源生产基地,着力增加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热发电等非化石能源供给,加快构建多元互补的新能源供应体系。
在消纳条件较好、接入条件较优的中东部地区,高标准建设生态环境友好型风电场,稳步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
中部和中南部能源融合创新区。这一地区包括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临夏州、甘南州、兰州新区.兰州市、白银市、兰州新区是我省能源消费相对集中的地区,科研院所集中,能源技术创新研发基础好,具备能源产业融合创新示范的条件,“十四五”时期要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形成分布式与集中式相互融合的新能源发展格局。
3、《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6月)
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电力外送与就地消纳结合,采用多能互补开发模式,加快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向特大型风光电基地迈进,打造金(昌)张(掖)武(威)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全面建成通渭、环县和武威松山滩风电基地,在兰州、白银、天水、平凉等地稳步推进分散式风电。
4、《甘肃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公告》(2024年2月)
豁免分散式风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在现有许可豁免政策基础上,将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要求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对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及时申请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
5、《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2024年3月)
加大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支持利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特大型新能源基地,拓展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模,打造金(昌)张(掖)武(威)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支持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用地。发挥白银市、庆阳市、平凉市等地区能源种类丰富的优势,探索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分散式风电。
6、《甘肃省“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实施方案》(2024年7月)
甘肃“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共51项,总装机规模619.9兆瓦。其中“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试点项目26项,装机规模129.9兆瓦,消纳方式均为全额上网;“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25项,装机规模490兆瓦,消纳方式均为全额上网。
二十九、青海省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青海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青海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2021-2030年)》(2021年7月)
以大型园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高速公路等为依托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推广光伏治沙。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
加大农村地区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各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扩大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开发规模,创新发展模式,打造新型乡村清洁能源集体经济,以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支撑乡村振兴。
2、《青海省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2021年12月)
最大限度实施电网延伸工程,提升藏区供电可靠性、可及性。对玉树、果洛等电网延伸困难地区,采用微电网等方式,解决偏远牧区供电问题,对分散牧户,升级离网光伏和户用分布式光伏,提升户均光伏容量,解决电力可及性问题。加大农村地区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各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扩大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开发规模,创新发展模式,打造新型乡村清洁能源集体经济,以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支撑乡村振兴。
3、《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12月)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积极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发展分散式风电,扩大分布式清洁能源就地开发、就地消纳。深入推进共和至贵德、西宁至海东地区地热资源、共和盆地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实现试验性发电及推广应用。
4、《青海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3年8月)
重点在西宁、海东、海西等地利用大型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推动分布式光伏等发电应用。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
三十、宁夏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宁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宁夏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1、《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2021年3月)
鼓励民营企业在用户侧建设以自发自用为主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
2、《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年9月)
鼓励工业聚集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及新能源微电网项目,开展“风光储一体化”示范建设。
3、《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9月)
在风能资源适宜、靠近负荷中心区域,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推动分散风能资源开发。鼓励企业对贺兰山、太阳山、香山等区域老旧风电场实施“以大代小”更新升级,提升优质风能资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区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750万千瓦以上。
4、《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11月)
实施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积极探索新能源就地消纳新模式。
加快开发,实现高比例发展。加快新能源基地开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鼓励供热等非电利用。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优化完善电网基础设施,推动可再生能源更大范围优化配置,实现高比例发展。
.坚持就近消纳,创新推动分散式风电建设。充分挖掘、科学评估配电网接入消纳能力和风能资源潜力。鼓励在风能资源适宜、靠近负荷中心区域发展分散式风电,实现所发电力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就近消纳。积极推动分散式风电项目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提高经济性,构建无补贴市场化盈利新模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实现分散式风电与生态旅游、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民生改善工程深入结合。
重点在同心县、红寺堡区、盐池县、原州区、泾源县、沙坡头区、中宁县、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工业集中区域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
5、《宁夏回族自治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2024年6月)
在全区选取风能资源好、具备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较低的地区组织开展35万千瓦试点项目,其中:银川市5万千瓦、石嘴山市4万千瓦、吴忠市18万千瓦、固原市4万千瓦、中卫市4万千瓦。通过试点项目建设运营,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助力乡村振兴重点县区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有效提高,力争每万千瓦试点项目提高对应村集体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结合试点经验,适时开展后续项目布局建设。
三十一、新疆分散式风电政策规划
链接:《新疆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链接:《新疆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2024版)》
《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2年1月)
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积极开发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和分散式风电,支持可再生能源与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生态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配套发展储能产业,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
《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的通知》(2023年5月)
对现有生产企业结合绿电需求,利用厂房等现有建筑物屋顶、空地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按照国家政策执行,由地(州、市)能源主管部门备案,由各地电网企业保障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