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五个海上风电项目2508MW核准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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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政府服务网连续发布普陀2#海上风电场项目、象山3#海上风电项目、象山4#海上风电项目、象山5#海上风电项目、象山6#海上风电项目等五个海上风电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规模共计2508MW。


关于舟山市普陀2#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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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舟山市普陀2#海上风电场项目的请示》(浙新能舟山海风【2024】1号)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该工程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浙江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 2021-2035 )》,项目立足浙江省电力发展和海上风能资源实际情况,促进能源结构优化,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舟山市普陀2#海上风电场项目(项目代码: 2407-330900-04-01-120307)。

项目建设单位: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多该工程位于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岛东南侧海域,根据市资源规划局《关于舟山市普陀2#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意见的函》,项目总用海面积约231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约33公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约198公顷,劳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该项目拟安装34合单机容量为12MW级风电机组﹐装机规模408MW,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1座陆上集控中心、六回66kV海底电缆约54km、二回220kV海底送出电缆约62km,220kV海缆拟在六横岛东南部岸线登陆,登陆后采用架空线路方式接至陆上集控中心,长度约1km。

四、项目静态投资估算为489518万元,动态投资估算为500540万元。资本金占动态总投资的20%,由项目建设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向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五、原则同意项目《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请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规划许可工作。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核准项目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市资源规划局《关于舟山市普陀2#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意见的函》,普陀区委政法委;《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普陀政法风评〔2024]28号),六横镇政府《关于工程审核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的函》。

七,项目工期和招标

多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该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等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八、为推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实行容缺受理,请项目单位严格履行承诺,依法依规抓紧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等相关手续,并在承诺期限内提交相关要件。

九、如需对该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建设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象山3海上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中船海盛(象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要求核准象山3#海上风电项目的请示》(象发改〔2024〕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用电需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能源供给结构,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建设象山3#海上风电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407-330200-04-01-966657 )。

二、项目法人单位:中船海盛(象山)新能源有限公司。1承三、项目建设地址:宁波市象山县南田岛东南侧海域。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用海总面积183.8257公顷,用地总面积2.2631公顷,总建筑面积4812.28平方米,项目装机容量450兆瓦,拟安装25台单机容量18.0兆瓦的风电机组,配套设置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陆上计量站等其他附属工程朋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2698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05397.6万元,占总投资的20%,以自有资金出资。总投资与资本金的差额,由项目法人单位贷款解决氛

六、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工艺标准规范实施,按照项目取得的审查、批复意见落实各项措施。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关于象山3#海上风电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关于象山3#海上风电项目用海预审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项目法人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我项目矛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象山5#海上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中船海宏(象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要求核准象山5#海上风电项目的请示》(象发改〔2024〕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用电需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能源供给结构,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建设象山5#海上风,电 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407-330200-04-01-891719)。

二、项目法人单位:中船海宏(象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得三、项目建设地址:宁波市象山县南田岛东南侧海域。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用海总面积189.4849公顷,用地总面积2.1743公顷,总建筑面积4812.28平方米,项目装机容量450兆瓦,拟安装25台单机容量18.0兆瓦的风电机组,配套设置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陆上计量站等其他附属工程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17958万元,项目资本金为103591.6万元,占总投资的20%,以自有资金出资。总投资与资本金的差额,由项目法人单位通过贷款解决尔

六、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工艺标准规范实施,按照项目取得的审查、批复意见落实各项措施。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关于象山5#海上风电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关于象山5#海上风电项目用海预审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项目法人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味书项目矛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象山6海上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象山广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要求核准象山6#海上风电项目的请示》(象发改〔2024]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用电需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能源供给结构,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建设象山6#海上 风电 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407-330200-04-01-703809 )。

二、项目法人单位:象山广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三、项目建设地址:宁波市象山县南田岛东南侧海域。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用海总面积'192.4394公顷,用地总面积2.1518公顷,总建筑面积4712.91平方米,项目装机容量450兆瓦,拟安装27台单机容量16.7兆瓦的风电机组,配套设置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陆上计量站等其他附属工程用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2016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156048万元,占总投资的30%,以自有资金出资。总投资与资本金的差额,由项目法人单位通过贷款解决。咏

六、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工艺标准规范实施,按照项目取得的审查、批复意见落实各项措施。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关于象山6#海上风电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关于象山6#海上风电项目用海预审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项目法人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我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