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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山东省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山东省海上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山东省分散式风电市场投资建设与发展前景预测深度调研分析报告》
5月11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十大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十强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
《“十大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要素保障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提出,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增量指标统筹配给政策。对于全省统筹布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级统筹,50%留给所在市,对于登陆点、并网点分属不同市的海上风电项目,按各25%留给登陆点、并网点所在市;对光伏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给所在市,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各市能耗双控考核范围;对“十四五”期间,建成投用的核电机组能源增量,50%由省级统筹,50%留给所在市,留给各市的新能源能耗指标增量,除国家和省级布局建设的重大项目外,应全部用于非“两高”项目建设。
《“十强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现代海洋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提出,到2025年,海上风电并网规模达到600万千瓦,海水淡化日产规模超过100万吨,新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5处。
《“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能源保障网(2024—2025年)》提出,加力推进风电开发建设。加快实施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2024年建成渤中G一期等项目,实现能开尽开、应并尽并;积极开展国管海域项目前期工作,具备条件后加快推进组织实施,实现接续发展;加快推动菏泽、聊城等市首批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落地,适时启动第二批项目开发建设,2024年年底前风电装机达到270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实施“以大代小、以新代旧”,有序推进陆上风电改造升级,提高现役风电场资源利用效率和发电水平。
《“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加快实施省管海域项目,积极开展国管海域项目前期工作。安全有序推进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建设,推进海阳核电二期、石岛湾扩建一期等工程建设。加快国家第三批大基地清单项目建设,积极推动鲁北风光基地具备条件的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加快推进首批陆上集中式风电核准开工,有序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