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来源: | 购买报告:136-997-996-97微信 | 发布时间: 2024-04-19 | 403 3612次浏览 | 分享到:


更多节能环保动态,关注公众号

文末附环评报告下载链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海宁市尖山新区金牛路39号

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为有效控制水污染,降低环境风险,海宁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拟充分发挥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潜力,通过提升改造,将其废水处理能力由5万m3/d提升至7.5万m3/d,即新增2.5万m3/d的设计处理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酸化调节池、生化池(厌氧、缺氧区)进行混凝土平盖板密封,污泥浓缩池进行膜加盖。收集废气采用生物除臭工艺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本项目实施后新增2.5万m3/d设计处理能力,利用现有项目尾水输送管道输送至丁桥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排放钱塘江。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4、固废。做好厂内暂存,最终外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417日至202442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l7TYcw-KgZQOyhVqsGqQ?pwd=m1n1 

提取码: m1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