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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对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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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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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氢能与燃料电池系列报告,对全国600多家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的企业、31省市/近300个地级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政策规划、企业投资布局、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1)(十四五期间)
《2021-2025年中国
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
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
(2)(十四五期间)
《2021-2025年中国
氢燃料电池汽车
市场发展分析报告(2021版)》
(3)(十四五期间)
《2021-2025年中国
加氢站
市场竞争与投资分析报告(2021版)》
(4)(十四五期间)
《2021-2025年中国
氢燃料电池
市场发展分析报告(2021版)》
(5)
《600多家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
企业
分析报告(2021版)》
(6)
《31
省市
/近300
地级市
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投资布局分析报告(2021版)》
《
2021-2025
年中国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202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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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省市/近300地级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投资布局分析报告(2021版)600多页
四川省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投资布局分析报告(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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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 564
(一)四川氢能产业政策规划... 564
(二)成都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 566
1、成都市氢能产业发展总况... 566
2、成都市氢能产业政策规划... 567
3、成都市氢能投资布局... 571
4、成都市氢燃料电池投资布局... 576
5、成都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投资布局... 579
6、成都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 580
7、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其他应用市场... 581
8、成都市氢能其他应用市场... 581
9、成都市加氢站投资布局... 582
(1)加氢站建设公司... 582
(2)加氢站建设计划... 583
(3)加氢站数量... 583
(三)自贡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 584
(四)其他地级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 585
1、雅安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 585
2、攀枝花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 585
3、泸州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 586
4、眉山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 586
5、绵阳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 586
6、乐山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 587
7、德阳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 587
8、凉山州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 587
9、内江州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 587
(一)降低氢气制备成本。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26号)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大数据等相关用电输配电价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16号)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电解制氢企业,经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并公示后,其增量用电量执行单一制输配电价0.105元/kwh,到户电价实现0.3元/kwh左右水平。鼓励天然气供应方支持有条件的天然气制氢企业享受天然气直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
(二)强化氢气储运扶持。对专门从事高压氢气/液氢存储的企业,按设备投资的20%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按照年度累计氢气实际承运量,给予专业从事氢气运输的企业1.5元/千克、最高150万元运营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三)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固定式建设标准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临时加氢站建设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且销售价格不高于40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20元、最高500万元的运营补贴。支持70MPa加氢站、“氢-油-气-电”综合能源站、“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示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支持氢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制造。对氢燃料电池以及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掺氢等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生产企业,按照相关产品年销售额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企业制造的首台(套)氢能产品,经认定后,分别给予生产企业、应用企业最高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五)鼓励氢能多领域应用示范。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新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对于我市组织开展的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系统、掺氢及供氢管网建设等示范项目,按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管局)
(六)支持氢能产业示范区(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开通跨城市氢燃料客车班线、物流配送等示范线,支持主导产业功能区创建氢能及燃料电池示范区,优先安排制氢厂、加氢站等项目用地、报建审批、规范管理等事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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