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环境敏感区域的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和碳酸锂
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化纤工业园,地理坐标:E116°7′10.28764″,N29°38′24.97928″。
建设内容:九江云威锂业有限公司拟在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化纤工业园内建设年产2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和碳酸锂项目。项目建筑面积69992.18平方米(104.99亩),总投资15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6100万元,建设期利息600万元,流动资金113300万元。新建锂盐车间、苛化车间、罐区、碳酸钙回收车间、机修车间、危废仓库、研究中心、分析中心及门卫等设施,购置湿法磨浆机、苛化反应器、苛化渣离心机、净化液输送泵、氢氧化锂干燥系统、碳酸锂干燥系统、机械磨、气力输送系统、气流粉碎系统及蒸汽压缩机等设备,采用苛化、浓缩除杂、一次结晶、重溶解、重结晶、氢氧化锂制备、碳酸锂制备、渣处理、高温煅烧及粗品碳酸锂回收等工艺,形成年产2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和碳酸锂的建设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九江云威锂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5-4588976
联系人:石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1-86356188
联系人:邹工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FgBRU2g2BGed-AX7XNSfQ 提取码:q604
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以邮件或书信方式反馈给我单位。
联系邮箱:214834219@qq.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化纤工业园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九江云威锂业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