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江苏省扬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布局分析报告(政策规划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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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研咨询发布的《(十四五)2021-2025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江苏省及13地级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包括政策规划、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动力锂电池产业链、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
资料来源
(一)新能源汽车制造业
车研咨询发布的《2021-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制造业发展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对全国近500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产能、投资、产销、产品结构、战略规划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同时还包括全国31省市、近300地级市新能源汽车投资布局分析。
(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车研咨询发布的《2021-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发展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对全国200多家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同时还包括全国361省市、近300地级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布局分析。
(三)锂电池产业链
车研咨询研究了锂电池产业链2000多家企业(包括锂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电极液/六氟磷酸锂材料、锂矿/碳酸锂/氢氧化锂、锂电设备、锂电池回收利用)。
1、《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2021-2025年中国电动汽车动力锂电池市场发展趋势与前景预测(2021版)》,对全国900多家锂电池企业以及全国投资布局进行了详细分析。
2《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350多家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覆盖三元正极(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
3《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负极材料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230多家锂电池负极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覆盖人造石墨负极、天人石墨负极、硅基负极、中间相炭微球。
4《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隔膜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130多家锂电池隔膜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覆盖干法隔膜、湿法隔膜、涂覆隔膜。
5《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电解液与六氟磷酸锂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130多家锂电池电解液/六氟磷酸锂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6《2021-2025年中国锂矿与锂盐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150家锂矿、锂盐(碳酸锂/氢氧化锂)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7《2021-2025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200多家锂电设备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车研咨询发布的《2021-2025年中国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2000多页),对全国500多家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的企业、31省市/近300个地级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政策规划、企业投资布局、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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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规划
1、《2016年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2016年9月,《2016年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公布。至2019年,市区新能源公交线路占所有线路比重由目前的34.5%提高到60%以上。
2、《2017年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
2017年11月,《2017年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公布。
全市采用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标准。具体为:
(1)新能源客车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助额的30%。
(2)新能源乘用车、专用车(货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助额的40%。
(3)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扣除国家补助后汽车售价的50%(以销售发票为准)。
3、《2018年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2019年9月)
(1)地方财政补助总额为2018年省级财政对新能源补助标准的2倍,即省以下财政补助标准与2018年省级财政对新能源补助标准相同;
(2)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当年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助额的50%,且不超过扣除国家补助后汽车售价的50%(以销售发票为准)。
(4)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1万元/辆给予补助。
4、《2019年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2020年9月)
(1)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与2019年省级财政对新能源汽车的补助标准相同,即按照2019年省级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2)省级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19年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助额的50%,且不超过扣除国家补助后汽车售价的50%(以销售发票为准)。
国家有关部委对补贴政策有重大调整或省政府有明确要求需要重新制定地方财政补助政策的另行公布。
(二)扬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市场政策规划
1、《2017年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
2017年11月,《2017年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公布。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补助标准根据本市年度新能源汽车实际推广应用情况、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等,待申报时具体确定。
2、《扬州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2018年5月,《扬州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公布。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完成省下达计划,新增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00个。
3、《2018年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2019年9月)
按照实际充电量进行补助,每KWH补助标准为0.3元。
4、《2019年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2020年9月)
按照年度实际充电量进行补助。未获得过建设补贴的充电设施,每KWH补助标准为0.4元;获得过建设补贴的充电设施,每KWH补助标准为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