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2021-2025年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政策规划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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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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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2021-2025年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政策规划篇)
车研咨询发布的《(十四五)2021-2025年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包括政策规划、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动力锂电池产业链、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
资料来源
(一)新能源汽车制造业
车研咨询发布的《2021-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对全国近500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产能、投资、产销、产品结构、战略规划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同时还包括全国31省市、近300地级市新能源汽车投资布局分析。
(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车研咨询发布的《2021-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发展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对全国200多家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同时还包括全国361省市、近300地级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布局分析。
(三)锂电池产业链
车研咨询研究了锂电池产业链2000多家企业(包括锂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电极液/六氟磷酸锂材料、锂矿/碳酸锂/氢氧化锂、锂电设备、锂电池回收利用)。
1、《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2021-2025年中国电动汽车动力锂电池市场发展趋势与前景预测(2021版)》,对全国900多家锂电池企业以及全国投资布局进行了详细分析。
2、《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350多家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覆盖三元正极(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
3、《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负极材料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230多家锂电池负极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覆盖人造石墨负极、天人石墨负极、硅基负极、中间相炭微球。
4、《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隔膜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130多家锂电池隔膜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覆盖干法隔膜、湿法隔膜、涂覆隔膜。
5、《2021-2025年中国锂电池电解液与六氟磷酸锂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130多家锂电池电解液/六氟磷酸锂材料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6、《2021-2025年中国锂矿与锂盐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150家锂矿、锂盐(碳酸锂/氢氧化锂)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7、《2021-2025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对全国200多家锂电设备企业(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单独计算)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车研咨询发布的《2021-2025年中国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市场发展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1版)》(2000多页),对全国500多家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的企业、31省市/近300个地级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政策规划、企业投资布局、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第一节: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制造业政策规划
一、《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
到2020年,建成国内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应用中心,总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时,积极部署燃料电池汽车和智能汽车开发及示范,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智能汽车创新中心。
全面建成大兴、昌平、房山区三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重点支持北汽集团、长安汽车等整车企业,全市纯电动汽车产能达到50万辆,实现整车单位质量能耗达到8.9千瓦时/100公里·吨。
二、《北京市发布加快科技创新培育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的指导意见》
到2020年,技术水平大幅提高,整车引领能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突破,形成新能源智能汽车创新体系;产业化取得重大进展,特色化、集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高成长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产出效益、绿色发展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建成新能源汽车管理和数据中心,检验检测和分时租赁等服务业态优势明显。
第一节: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规划
一、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发展目标
(一)《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0万辆左右。
到2020年,邮政、城市快递、轻型环卫车辆(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轻型物流配送车辆(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在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使用的公交车辆为电动车。
到2020年,首都机场近机位全部实现地面电源供电,加快运营保障车辆电动化替代。
(二)《北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工作实施方案》
通过分季度提升纯电动货车持证比例和实施差别化通行措施,实现“到2020年底,除冷链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外,通过办理货车通行证方式允许日间通行五环以内道路的4.5吨以下轻型物流车中纯电动货车比例力争达到90%”。
自2019年四季度起,结合季度证件换发,压减汽柴油车通行证数量,调增纯电动货车通行证数量,逐步提高4.5吨以下持证车辆中纯电动货车的比例。2019年四季度25%,2020年一季度达到50%,二季度达到65%,三季度达到80%,四季度力争达到90%。
二、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一)《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
2018年7月19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相关文件指出,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补助,相关技术要求参照《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执行。对私人购买新能源小客车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对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在车辆运营满2万公里后,给予市级补助。新能源环卫车、新能源公交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享受北京市财政补助。
(二)《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
2019年6月,北京市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
调整如下:
(1)将第三条修改为:本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对纯电动汽车(纯电动公交车、纯电动环卫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纯电动汽车除外)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自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
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如中央政策调整,本市相应政策按照中央政策另行制定。
(2)将第九条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修改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修改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本通知自2019年6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京财经一〔2018〕1296号)自2019年6月26日起废止。
(三)《关于对出租汽车更新为纯电动车资金奖励政策的通知》
2019年7月,北京市发布《关于对出租汽车更新为纯电动车资金奖励政策的通知》。
奖励对象。对符合本市纯电动出租汽车更新要求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一次性政府资金奖励。
奖励标准。比照纯电动出租汽车生产环节电池采购价格,每辆车奖励上限为7.38万元,低于奖励上限的按实际电池采购价格确定。电池资产归出租汽车经营者所有。
第三节: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规划
一、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
(一)《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有效保障6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充电技术创新取得显著突破,充电安全性、可靠性稳步提升。“互联网+充电设施”不断深入,引领全国充电设施商业模式创新。充电设施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出行。
重点领域目标。到2020年,私人自用领域,基本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小客车基本充电需求;社会公用领域,推进充电设施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形成全市范围(不含山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公共专用领域,高效利用社会公用充电网络,同时充分挖掘自有场站空间资源建设充电设施,在公交、物流、出租、环卫、旅游景区等专用停车场站新建充电桩约1万个,满足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重点区域目标。到2020年,城市核心区、通州新城、亦庄、延庆冬奥区域等重点区域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建成全国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引领区和充电设施建设样板区。
(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围绕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形成全市平原地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建立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制度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三)《关于加强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自2018年4月1日起,本市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要严格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DB11/T 1455-2017)规定的充电车位配建指标建设充电设施。根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36号)要求,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配建公用充电设施。
(四)《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2020年6月)
到2022年实现城区重点路口全覆盖。推进人、车、桩、网协调发展,制定充电桩优化布局方案,增加老旧小区、交通枢纽等区域充电桩建设数量。到2022年新建不少于5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100个左右换电站。
二、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
(一)《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以充电设施的充电量为基准,结合对充电站运营的考核评价结果,给予充电设施企业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
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标准每年由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财政局确定。
充电站运营考核指标每年由市城市管理委根据本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制定,充电站等级根据充电站运营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二)《2018-2019年度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实施细则》
以充电设施的充电量为基准,结合对充电站运营的考核评价结果,给予充电设施产权单位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分为日常考核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其中,日常考核为每三个月对充电站的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促进企业提高充电设施运营效率,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年度考核是在考核年度内对充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服务。
(三)《2019年度北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本次补助对象及范围:2018年1月1日(含)至2019年6月30日(含)之间投运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
补助标准:以充电设施功率为基准给予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经与市科委、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并经专家评审论证后确定本次补助标准如下:
7kW及以下补助标准0.4元/W
7kW以上补助标准0.5元/W
(四)《2020年度北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2020年3月)
对符合要求的充电设施,以充电设施功率为基准给予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7kW及以下补助标准0.4元/W
7kW以上补助标准0.5元/W
(五)《2019-2020年度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实施细则》(2020年3月)
日常奖励标准为0.1元/千瓦时,上限为1500千瓦时/千瓦·年;年度奖励标准根据充电站考核评价结果情况分为4个等级。年度奖励根据充电站不同等级标准和纳入奖励对象范围的具体天数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