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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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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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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重点任务
《天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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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
2019
年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通报
及下达
2020
年建设任务的通知
市相关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
2018-2020
)》,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天津市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2018-2020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市
2019
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同时下达
2020
年建设任务。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一、
2019
年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019
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市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区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全年建设各类型公共充电桩
4845
台
,
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其中,一般公共桩
2579
台,民心工程小区充电桩
2266
台。全市公共充电桩总数超过
18000
台,有效保障了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全市
16
个行政区中,滨海新区全年新建一般公共桩
375
台、民心工程桩
532
台,新建及保有量均居各区第一,体现了先行先试排头兵的带动作用;西青区建立了区委督查、区人大督导的工作机制,每月调度,每季度现场核查,上下联动,群策群力,建设成果显著;河西区领导高度重视,依托各街道及社区居委会,结合居民诉求,走访摸排了上百个点位,倒排工期,较早的完成了建设任务;河北区主动作为,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挂图作战,负责同志现场办公、一线服务,靠真心赢得了居民理解,用行动获得了业主支持;和平区克服面积小、老旧小区多的不利条件,会同停车、交管等部门群策群力、创新招法,充分利用路边车位圆满解决了百姓充电难问题。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部分领域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小区充电设施的建设进度与百姓的充电需求还不匹配。近年来,我市推广的新能源汽车
90%
以上为个人购买,小区充电设施的完善程度是影响居民是否决定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因素。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环境复杂多样,选址困难,充电难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还需各部门各区下大力度推动;二是在部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充电设施不足,内部员工的充电需求还不能得到有效满足。
各区要结合
2019
年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推动力度,切实把国家及我市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定和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
2020
年充电基础设施重点任务
2020
年,是
“
十三五
”
规划的收官之年,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新基建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加快居民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
按照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天津市
2020
年
20
项民心工程
>
的通知》(津党发〔
2020
〕
4
号)
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协调推动一批充电需求强烈的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其中,除和平区
50
台外,市内其余五区及环城四区每区至少完成
100
台桩建设;滨海新区完成
200
台桩建设;蓟州、宝坻、武清、宁河、静海每区至少完成
30
台桩建设。各区要充分协调相关建设运营企业、电力部门和物业公司,加快推进建设,规范运营模式,逐步缓解居民小区充电难问题。
(二)做好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示范
严格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津发改工业
〔
2017
〕
914
号)要求,各区按照
“
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经济适用,快慢结合
”
的建设思路,继续推进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年底前,对于具备建设条件的场所基本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动相关团体组织与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支持推动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对外开放,满足社会公众充电需求,对于对外开放的单位内部充电设施,经确认后,将予以建设运营资金补助。
(三)统筹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各类新建建筑物要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按比例强制配建充电设施,已建各类建筑物也要按照需求,开展充电设施配建活动。结合新能源车推广,特别是涉及区域运营出租车改革的区,要重点在大型写字楼、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人流集散地及公共停车场建设一批公共充电桩,满足车辆的快速充电需求。全市力争年新增公共快充桩
1000
台以上。
(四)协助做好公交场站充电设施建设
各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针对现有公交场站面积小、建桩难等复杂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市有关部门和公交集团,在新场站规划建设、行政审批等环节主动靠前服务,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全力支持公交场站充电设施建设,为
2020
年前我市建成区内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提供支撑。
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谋划和协调推动力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2020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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